節筆順 界筆順( 二 )


類似的情況不僅出現在詩句中,有時甚至連標題都并存兩說 。如三年級下冊古詩《惠崇春江晚景》,題目歷來有“晚景”和“曉景”二說,爭議不下 。從《蘇軾詩集》的不同版本和相關文獻來看,“晚景”和“曉景”各有依據,難以輕易判定孰對孰錯 。近年來,學界也曾有人針對這個問題進行考辨,但各路說法的證據皆不充分,仍難下一定論 。編寫組幾經查閱清施元之評注《施注蘇詩》(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清王文誥輯注《蘇軾詩集》(中華書局1982年版)、清查慎行注《蘇詩補注》(鳳凰出版社2013年版)等多種知名的蘇詩注本中均以“晚景”為題,因此,教材最終采納了“晚景”這一說法 。
采訪人員:為何要修改選文原文?
【節筆順界筆順】陳先云:關于選文的修改,是多年來對語文教科書的各種討論中一直被關注的問題,也是小學語文界一個爭議不斷的話題 。
教科書編寫者對符合選文標準的原作品進行刪減、節錄、修改后,編排在教科書中用作課文,這是小學語文教科書編寫的常規方式 。凡選入小學語文教科書的文章,特別是低、中年級教科書的選文,一般都要作些改動,以符合兒童的認知特點和語言發展規律 。
教科書選文的改動,是經過編寫組、審查專家反復研討的 。對于能聯系上作者的作品,一定與作者商討,征求作者的同意;對無法聯系上作者的作品,會征求***的文學研究學者和作家的意見,再作修改 。編寫組所作的修改,均遵從不違背作品原意的原則,不損害作者的合法權益 。
以三年級上冊課文《花的學校》為例,《花的學校》是泰戈爾的作品,由鄭振鐸于上世紀二十年代翻譯,譯文的語言有時代的烙印 。選入教材時,編寫組反復揣摩文意,請教著名的文學研究學者和作家,再對其中不符合現代漢語規范表述的地方作了修改,比如,把“狂歡地跳著舞”改為“跳舞、狂歡”,把“壁角”改成“墻角”,“散學”改為“放學”,既確保改動符合文義,又使學生更容易領會課文內容,并不會造成所謂“經典的缺失” 。
又如,統編教材中很多童話和兒歌中的動物,使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這是因為每位作家對自己筆下的動物態度不同,有部分作家,其創作的童話或者散文里,是把動物當人來寫的,就會用“他”而不是“它”來指代自己筆下的動物 。編寫組尊重作家本人的使用習慣和感 *** 彩,沒有對此進行修改 。
采訪人員:引用別人說的話,怎么只有前引號,沒有后引號?
陳先云:有讀者說三年級上冊課文《父親、樹林和鳥》的標點用法有問題,文中第13~15自然段中引用的父親說的話,只有前引號,沒有后引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15834—2011《標點符號用法》“獨立成段的引文如果只有一段,段首和段尾都用引號;不止一段時,每段開頭僅用前引號,只在最后一段末尾用后引號” 。課文第13~15幾個自然段,連續引用同一個人說的話,因此每個自然段開頭都用一個前引號,而除了最后一個自然段的末尾用一個后引號,前面自然段的末尾都不用后引號 。原作中的引號使用符合國家標準 。
有人據此提出三年級不宜出現這種復雜的引號用法,因為語文課程標準不要求三年級學生掌握引號的這種特殊用法 。但是,編寫組認為,在真實的閱讀中,遇到這種情況是難以避免的 。如果學生在閱讀時產生疑問,教師可以稍作解釋,不需要專門傳授相關知識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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