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協議書 上海市土地承包合同( 二 )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
【土地承包合同協議書 上海市土地承包合同】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
3.乙方在承包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并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合同范本《農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 。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 。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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