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對于買賣雙方的責任 中介公司買賣雙方合同5篇( 二 )


1.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和本協議具有一樣的法律效力 。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
4.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提交仲裁機構 。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公司買賣雙方合同范文3
出售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 (以下簡稱乙方)
買受人:
雙方根據《上海市優惠價房出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上海市區 (縣)街道 (鎮)路 (弄)支弄號室計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以優惠價出售給乙方 。
第二條 上述房屋按住房綜合造價的 %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計價,另計房屋地段、層次、朝向、設施因素計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 元,共計售價(大寫) 元 。
第三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時交納定金300元整 。
第四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一次付清購房款,甲方給予 %優惠,乙方實付價款(大寫) 元 。
第五條 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首期付款占應付款 %,計(大寫) 元 。余額計(大寫) 元,分 年付清,月利率 ‰,余額款本息共計(大寫) ,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寫) 元,最后在 年 月底前全部付清 。合同簽訂后30天內交付首期購房款 。
第六條 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購房款作違約金由甲方收取,從未交款當月起向甲方繳付按公房租金標準計價的臨時使用費,補交住宅建設債券 。預付維修費按已支出的維修費用結算,多退少補 。
第七條 乙方購房款未付清前調離本市、出國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繼承人付款 。如乙方去世又無繼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區、縣房管局根據《繼承法》向法院申請按絕產接管,未付清的購房款由接管單位補交 。
第八條 甲方收到乙方購房款、維修費,在合同簽訂30天內交割房屋 。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交付有關手續費和產權登記費 。乙方分期付款則要購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預付住房售后維修費 。甲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
宅 %(高層住宅 %),提取維修費(大寫) 元,連同乙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 %(高層住宅 %)預付維修費(大寫) 元,落實維修單位,負責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
第十一條 上述房屋的基地和園地屬國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設施屬同幢所有權人共有,乙方保證不侵占使用 。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項法規和規定,按時向提供售后服務和管理的管房單位或組織交納管理費用 。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購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還;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雙倍償還乙方 。
第十四條 本契約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門或組織,房產交易所各執一份存證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中介公司買賣雙方合同范文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開戶行:
賬號:
委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編號:
開戶行:
賬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購買資格證明編號:
委托代理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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