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買賣協議和買賣合同 停車位個人買賣合同7篇( 四 )


買方同意于契約轉讓時繳付部分手續費予賣方 。
賣方同意前款手續費不超過停車位價款千分之二 。
第十條 稅費負擔
買賣雙方應負擔之稅費除依有關規定外,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1)地價稅、房屋稅以點交日按買賣雙方比例分擔 。土地增值稅應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之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由賣方負擔 。
(2)產權登記規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代辦手續費、貸款保險費及各項附加稅捐由買方負擔 。但起造人為賣方時,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規費及代辦手續費由賣方負擔 。
(3)賣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稅費外,買方無須負擔其他額外費用 。
第十一條 規格誤差之處理
本契約停車位之竣工規格尺寸,誤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長未逾十公分、寬未逾五公分者,視為符合規格 。因竣工規格尺寸產生誤差,致規格尺寸之減少超過上述標準者,買方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
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方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賣方保證本契約停車位產權清楚,絕無一物數賣、占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糾葛情事 。如有產權糾紛致損害買方權益時,買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賣方解決 。
賣方如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于賣方事由發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約時,雙方同意解除契約,賣方應于解除契約同時無息返還買方已繳付之停車位價款 。
買方同意購買本契約停車位,日后應依法令規定使用 。
第十三條 違約罰則
賣方違反前條第一款之規定,或違反第七條第二款有關逾期開工日或完工日達六個月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 。解約時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價款及遲延利息全部退還外,并應同時賠償總價款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予買方 。但該賠償金額超過買方已繳之價款者,以已繳價款為限 。
賣方違反第五條規定逾期未辦登記或點交者,應按日給付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逾期達六個月者,買方得依前款規定解除契約 。但因不可歸責于賣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
買方違反第三條第一款之約定,逾期付款達六個月,并經賣方以存證信函定相當期限催繳而未繳者,賣方除得解除本契約外,并得沒收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 。但該沒收金額不得超過停車位總價款百分之二十 。
第十四條 疑義之處理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于買方之解釋 。
第十五條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訴訟,雙方同意以本契約第一條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第十六條 附件效力及契約分存
本契約之附件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
本契約壹式貳份,由買賣雙方各執乙份為憑,并自簽約日起生效 。
買方所執存之本契約,賣方不得要求收回 。
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之處置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處理之 。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車位個人買賣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車輛,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位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汽車車位 。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 。(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
三、車位的銷售特征為:[現售車位]/[預售車位]
四、乙方在簽訂本合約三天內一次性付清汽車位使用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憑繳費清單領取汽車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權 。如在約定時間內未付清全部使用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 。
五、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作為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并承擔后果 。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