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真照底片為什么不給 照相底片

照片底片(為什么不給照片底片)
近日,貴州貴陽一21歲女孩“拍藝術照9天后自殺”引發社會關注 。據多家媒體報道,該女生拍攝一張藝術照套餐價格為2299元,二次消費價格為16000元,累計消費18000余元 。家屬認為影樓的常規消費成為了女孩服藥死亡的“導火索” 。在邯鄲,很多市民也遇到過攝影機構對攝影底片二次收費的問題 。大家對這種營銷方式意見頗多,攝影底片二次收費再次成為熱門話題 。那么,照相底片兩次收費合法嗎?采訪人員做了調查 。
市民質疑:
為什么書外的片子需要額外付費?
采訪中,市民袁先生告訴采訪人員,他的女兒今年兩歲 。孩子從出生到現在拍了滿月照,百日照,一歲照 。他在影樓不斷花錢,有很多地方想吐槽 。袁先生給孩子一歲的照片選了399套,免費一套,送到相冊和桌子上 。相冊里有15張照片 。如果你想要相冊以外的底片,工作人員說一張照片底片20元 。袁先生也清楚地看到了影樓墻上的負面收費清單 。選擇更消極的由他自己決定 。袁先生覺得,按單收費的二次消費不一定是消費陷阱,全負也不一定是良心商家 。
結婚4年的李女士至今還記得拍婚紗照時在影樓的消費經歷 。正好路過看到影樓1900元的特價僅限一天,就交錢了 。李女士說,在挑選照片時,她發現照片拍攝效果非常令人滿意 。拍攝了300多張照片,其中30多張被收入了書中 。因為是結婚照,很多都很有意義,她想留著當底片 。但這時工作人員告訴她,相冊外的底片要收a 100元,照片合同也確實有這個規定 。終于,消費金額將李女士帶入了現實 。即使李女士覺得自己做出了理性的選擇,但還是多張底片額外收費,最后花了4000元 。李女士認為,影樓的銷售是心理戰,拍照前后的欲望和需求差別很大 。如果能忍住,不需要更多的負面,真的不用花更多的錢,但往往很難做到,憋不住的人就會陷入其中 。
攝影店:
包額外付費是普遍現象 。
11月6日,漢保融媒采訪人員在和平路看到一家兒童攝影機構在為“雙十一”銷售做活動 。它宣傳拍攝會免費贈送8寸相冊,擺好桌子和大片,額外贈送跳舞機器人 。只需要預付399元作為定金,拍攝拍照全額退款 。沒有強制消費,沒有套路和約束 。當采訪人員詢問影片是否免費時,工作人員明確告訴采訪人員,影片需要收費 。至于收費的原因,對方解釋說:“拍攝的其他部分都是免費的,底片的費用是攝影師的辛苦報酬 。攝影師要有辛苦費,攝影師不能白干活不賺錢 ?!贝撕?,采訪人員又咨詢了另一家攝影機構,給出了同樣的答案 。
對于為什么書外拍照要收費的問題,另一家攝影機構的工作人員表示:“這些照片也是商品 。這是和我們一起吃飯的理由 。如果要加蔬菜,就必須增加成本 。所有拍攝物品和拍照費用以合同訂單為準,一直都是這樣 ?!?br /> 律師和市場監管部門:
商家的額外收費要充分告知 。
聽聽專家怎么說拍照片底片第二次收費 。
邯鄲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告訴采訪人員,消費者在拍照和底片二次收費中需要注意兩個問題 。一、合同中雙方是如何約定的?有約定的話,合同沒有約定的話就比較復雜了 。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處理,消費者不要輕信口頭約定;第二,商家是否存在欺詐行為,僅有欺詐嫌疑是不夠的 。商家要有欺詐的證據,如果商家有欺詐行為,商家要承擔法律責任 。該工作人員表示,《河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哪種商品或者服務屬于欺詐行為,包括“不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欺騙消費者的價格和費用”和“以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誤導消費者” 。
河北妙策律師事務所律師馮家全表示,拍照的性質在法律上屬于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形成的合同服務關系 。本合同應以雙方的真實意思為核心,進一步確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如果在簽訂合同時,明確知道商家只能提供有限數量的底片,那么從合同履行的角度,就不能要求商家提供上述服務范圍以外的底片 ?!?br /> 馮律師表示,攝影底片具有個人屬性,具有特殊意義 。同時,由于文章本身包含了公民的個人信息和圖像,具有一定的隱私性,商家不得擅自使用 。因此,商家應該進行充分和透明的信息披露,以便收取額外的費用 。這種公開不僅包括在拍攝前向消費者提供明確的收費標準,告知消費者拍攝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底片數量,還包括告知消費者拍攝服務完成后如何有效處理剩余底片,防止泄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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