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吃虧在哪 男子遭家暴

【女方提出離婚吃虧在哪 男子遭家暴】男方受家暴(女方離婚哪里受的苦)
深圳寶安區男子徐某和張某是夫妻 , 婚后育有兩個女兒 。近年來 , 雙方因家庭資產投資、貸款等問題頻頻發生矛盾 。徐此前曾報警稱 , 他的妻子用一把菜刀威脅他 。徐某認為 , 張某持刀威脅行為使其無法正常生活 , 不得不躲進賓館 , 無法正常作息 。于是來到深圳寶安區法院 , 申請人身保護令 。
受理此案后 , 寶安法院會同區公安分局、區婦聯對案件進行了深入了解 , 并依法簽發了民法典實施后的第一份人身保護令 。
閱讀延伸北京一女子長期遭受家暴 , 法院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近年來 , 因家庭暴力導致的離婚和人身傷害案件不斷增加 , 家庭暴力及其社會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 。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主要是家庭中的弱者 , 包括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和婦女 。司法實踐中 , 家庭暴力的認定一直是舉證難 。
前不久 , 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 。本案中 , 男方和女方是一對再婚夫妻 , 都是五十多歲 。
雖然兩人結婚才一年多 , 但在這一年中 , 女方聲稱自己一直受到男方的家暴 , 并三次報警求助 。但該男子并未聽從警察的勸告 , 酒后多次實施暴力 。
女方在要求離婚的同時 , 也向法院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但在庭審現場 , 該男子拒不承認自己實施了家暴 。
這時女方拿出了自己的照片 , 都是家暴后拍的 。
案件審理過程中 , 法院從公安部門調取了該女子的報警記錄 。三份報警記錄顯示 , 警方都是因為女方遭受家暴才去報警的 。綜合全案證據 , 法院認定男方有家暴行為 。
2021年 ,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實施 , 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暴力或者其他虐待家庭成員的行為 。1月14日 , 密云法院依法向本案當事人發出人身保護令 , 這也是《民法典》實施后 , 密云法院發出的第一張人身保護令 。
為了讓人身保護令真正起到保護作用 , 反家暴法明確規定了執行機關 , 包括派出所、村委會、居委會 。
據了解 , 本案人身保護令下達后 , 該女子得到了有效保護 。日前 , 經法院調解 , 雙方已同意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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