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的用法和搭配 offer的用法

要約的使用(要約的使用和搭配)
|魚雨杰
全文1412字,閱讀時間3分鐘左右 。
問:公司說的要約是什么意思?
先說說offer是什么意思 。確切的說,offer的全稱是offer letter,可以翻譯成offer letter和offer notice 。是用人單位發給求職者的就業證明 。
通常情況下,經過一系列的面試和選拔過程后,用人單位將其給予確認被錄用的求職者 。如無意外,下一位求職者將按照offer中約定的入職時間到公司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后正式成為公司員工 。
作為一個工作10年以上的HR,有幾個額外的關于offer的常識需要普及,讓你在以后跳槽的過程中保持初心,就不會出現offer的問題 。
01
在非裸辭的情況下,你必須等到收到雇主的書面邀請后才能離開 。
越來越多的職場人選擇在離職前找到下家,裸辭已經成為一種會被嘲笑的非理性行為 。
裸辭可能確實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 。比如不盡快找工作,社保基金可能中斷;而且中間間隔太長,不利于找下一份工作;同時,一段時間的不活動意味著沒有收入 。
【offer的用法和搭配 offer的用法】所以,如果你的初衷是在工作確定后離職,那么當一份工作的面試官或者HR口頭承諾馬上給你發offer,讓你盡快離開原公司的時候,千萬不要操之過急,因為在實踐的過程中,時不時會發生口頭承諾offer,然后又失敗的事情 。
即使我們收到了書面要約,也有很多雇主食言的情況 。但收到書面要約后,用人單位食言,給我們造成了實際損失 。至少我們有證據要求賠償 。如果口頭要約撤回,只能自認倒霉 。
所以,為了謹慎起見,最好不要因為面試官或HR的口頭offer承諾而急于離開,拒絕其他工作機會,而是在收到書面offer后再行動 。
02
注意雇主關于背景調查的安排 。
在一些正規的中大型公司,對求職者的背景調查應該更嚴格 。
有些公司會在發出正式書面要約之前進行背景調查,確認沒有問題才會發出要約 。這將涉及一個問題:
如果你還沒有告知現有公司離職,現有公司的HR部門和領導會先接受另一家公司的背景調查,這很可能會影響你后續離職手續的順利進行 。
在這種情況下,建議有兩種處理方法:
首先是和新單位做個約定 ?,F在,這個單位的背景調查將在報價后進行,你可以在報價中加入一個條款 。背景調查不通過的,要約無效;
二是要求公司先離職,完成背景調查后新單位會發offer 。
如果可以選擇,建議先選擇第一種方案 。
03
注意,報價上的信息要一條一條看清楚,重要但未提及的事項要提前確認 。
一般來說,一份完整的報價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工作崗位,具體報到時間,工作時間(包括如何安排休息日和工作時間),工資結構及詳細金額,試用期,錄用條件,主要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入職時需要攜帶的資料等 。
大多數公司的offer都比勞動合同更詳細,比如勞動合同里的工資待遇、工作地點等 。公司為了規避法律風險,一般會給出一個模糊籠統的說法,但在要約中一定要寫清楚 。
所以收到offer的時候,一定要一字不差的仔細看,有疑問的地方都要和HR確認 。如果說明在勞動合同中會有約定,那么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你要仔細查看是否有相關條款 。
否則,一些與自身利益相關的方面,如獎金、補貼等 。,如果只是出現在HR或者面試官的口頭承諾中,就找不到有力的證據在未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
我是俞姐姐,上市公司HR 10多年,專注分享求職面試,職業發展實用干貨,關注@職場姐姐,一起成長為更有選擇性的職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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