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責任書內容 學校安全責任書( 三 )


七、校園秩序安全管理
1、加強安全值班 。政治處必須加強校園治安管理 。安排工作人員晝夜值班,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輪流值班 。對于擾亂校園安全的重大事件,立即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報告,配合及時有效處置 。
2.嚴格的警衛制度 。政治處、總務處要完善門衛制度,防止各種外來擾民和侵害,建立并嚴格執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未經允許,外人不得進入校園,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餐廳、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場所 。
3.學校秩序管理 。安排領導值班,上學時或放學后進行安全指導,避免因超員、秩序混亂造成事故 。
4.宿舍管理 。政治事務處應加強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的管理 。教師不得單獨帶異性學生到宿舍進行談心或輔導 。
5.物業管理 。總務處要加強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 。對重點部門和重點部位,要落實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火災、盜竊等事故 。
6.校園治理 。學生處要與公安、工商、交通、衛生、文化、綜合管理等部門密切配合 。,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管理,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
八、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聯系公安、應急中心等部門,全力組織救援,力爭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
1.事故報告 。安全事故創投網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向學校報告,如能處理,則向學校報告處理情況 。
2.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要積極配合學校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
九、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所有場所、房間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逾期拒不改正的,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
部門、房間問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對部室領導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學生處、教務處未按要求開展安全教育,學生缺乏相應的安全知識,造成嚴重事故的;(2)未按要求建立所有場所、房間的安全工作制度,場所、房間安全管理混亂,對事故負有責任,情節嚴重的;(3)總務處未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校園設施建設管理,造成事故且情節嚴重的;(4)學生處、教務處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組織校外活動,造成事故且情節嚴重的;(5)教務處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組織體育課和課外活動,造成事故且情節嚴重的;(6)學生處未按規定加強校園秩序管理,造成事故且情節嚴重的;(7)總務處未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學校衛生工作,造成事故且情節嚴重的;(八)隱瞞、謊報、遲報事故情況的;(九)未及時組織處理事故或者阻礙學校及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的 。
X.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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