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博開店的3大建議 什么是微博開店?( 二 )


假貨橫行是淘寶建立大市場以來, 一直揮之不去的事實, 雖然整頓多次但是仍然鮮有改善 。
不知是否是為“配合”新浪的開店, 騰訊今日宣布:微信通過舉報和處理, 累計封停了兩千萬個招嫖賬號, 三萬個假貨公眾賬號, 每日封停一千萬條違規、欺詐廣告 。 2014年騰訊宣布為移動互聯網掃黑之年, 稱將動員一切力量, 全力打擊網絡詐騙黑色產業鏈, 并建立反欺詐體系 。
對于經營能力有限的個體戶, 微信設置了必須進行認證才能開店的門檻, 而此次微博不設條件, 普通用戶也可以銷售的低門檻, 比微信對原來在淘寶上開店的個體戶會有較高的吸引力 。 同時也會帶來大批假貨劣質商品經營者, 但是微博沒有宣布針對虛假商品信息會采取哪些措施 。 微信只是對商家和個人要求認證, 但是尚未對假冒偽劣商品和虛假商品信息的有效打擊措施 。
三、微博扶持大V明星點評商品, 提供明星暴富機會的同時誰為推薦的商品品質負責?
微博今天發布會宣布將開展對商品的點評, 讓意見領袖的點評的內容優先展現, 這是微博比垂直點評網站更有優勢的地方:微博有更多的明星及大v, 以區別于大眾點評這樣的垂直點評網站 。
【分享微博開店的3大建議 什么是微博開店?】2013年發生多起水軍事件, 推動數千萬粉絲傳播虛假信息, 某些擁有數百萬的明星大V意見領袖綁架微博輿論宣傳陣地的事件時有發生 。 近日有媒體披露:一個沒有化妝品批準文號, 疑似“三無產品”的“淘品牌”, 經過眾多明星的微博轉發, 就能搖身一變竟然被捧上同類產品網上銷售的頭把交椅 。
由于“隱蔽性高”、“成本為零”、“操作簡易”等諸多優勢, “微博代言”逐漸流行并形成商業市場, 明星大V隨手一轉, 就可以收益頗豐 。 由于在微博平臺上發軟文具有隱蔽性, 目前是法律真空, 讓眾多明星規避了傳統代言中所需承擔的風險, 受到眾多明星的青睞 。
“你以為明星是在貼心分享, 殊不知, 粉絲很可能早已淪為明星賺錢的工具 。 ”姚晨、趙薇、楊冪等名人憑借其強大的影響力及在公關公司的推動下, 在新浪、騰訊等微博平臺上積累了龐大的粉絲數量, 姚晨憑借6000萬微博粉絲被稱為“微博女王” 。 借助強大平臺優 勢, 明星名人個人所發的信息, 可以直接傳遞到幾千幾百萬粉絲的頁面上, “微博女王”瞬間可變“營銷女王” 。
“代言的護膚品爆出了負面新聞, 也可以推搪說自己只是在微博上分享了一下而已 。 ”藝人只需隨手一轉, 就可以獲得收益, 又可以很好地規避傳統代言中存在的風險 。 在個人微博上轉發產品信息, 則更像是在推薦一個產品, 沒有傳統意義上的代言, 或者完善的合同約束 。
嚴格從法律來講, 明星‘微博代言’不是一種代言, 而是一種自媒體的推廣行為 。 目前現有的司法實踐來講, 微博轉發不能直接定義為代言, 但如果與廣告推薦關聯的一些不良法律后果發生的話, 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但是法律還缺少在此領域明確的法律約定和相關明細 。
6月8日微信出臺整頓公眾號“集贊”行為處理機制, 升級全新技術手段, 采用技術+人工舉報的方式對“集贊”行為進行全平臺清理和規范 。 包括公眾號累計發現一次“集贊”, 封號7天;發現有四次“集贊”行為, 永久封號 。
相比微信去中心化, 鼓勵普通用戶之間的交流, 微博則公開力挺明星和大V點評, 微博應考慮在避免明星和大V做廣告性質的虛假點評上有相應措施 。
社交網絡, 微博與微信, 已成為人們獲取新聞和信息的重要渠道, 微信微博近日紛紛電商化, 推動用戶直接在微信開店和微博開店, 長期來看, 將打破電商平臺阿里一家獨大的局面, 對消費者是利好, 對社交媒體的經營者和社交平臺帶來了盈利模式 。 但是電商化的同時如何不影響用戶體驗, 特別是因為微博微信具有比傳統媒體和門戶網站更強的傳播性, 如何避免陷入假貨泛濫、虛假商品點評借助明星大V之手傳播迅速, 是需要微博微信未來要下功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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