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人壽保險怎么樣(華夏保險理賠流程)( 三 )


據華夏保險網站資料顯示 , 華夏保險成立于2006年12月 , 是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的一家全國性、股份制人壽保險公司 , 總資產超6000億元 。目前設有24家直屬分公司 , 分支機構合計661家 , 客戶規模1.75億 。曾獲中國保險風云榜“優質客戶服務保險公司”“年度最具創新力保險公司”等榮譽 。
根據《華夏保險2020理賠年報》顯示 , 重疾賠付金額達23.22億元 , 居所有賠付類型首位 , 其中賠付病種最多為惡性腫瘤 , 王波所患的嚴重心肌病賠付案例數占比小于0.2% 。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險業內人士告訴采訪人員:“在我從事保險期間 , 獲賠率看似客觀 , 但指標實際參考意義不大 。據我所知 , 不符合理賠標準的案件 , 很多可能都沒進入正式理賠流程 , 也就不會拉低獲賠率 , 所以真實獲賠率也許難以估計 。”
重疾險條款“陷阱多” , 律師直呼看不懂在健康時報采訪人員調查中發現 , 重疾險的具體條款 , 存在“律師看不懂、醫生不了解、保險專家無法解釋”的現狀 。
到底什么是“心衰四級持續180天的住院記錄證明”?獲得哪些文件才可以進行理賠?張琪多次咨詢華夏保險理賠人員 , 但均未得到明確答復 。
張琪告訴健康時報采訪人員 , 華夏理賠負責人只是一直強調沒有心衰四級180天 , 就沒辦法理賠 , 具體如何開證明 , 開具怎樣的住院證明 , 理賠工作人員沒有給出具體解釋 。
北京鑫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展曙光律師認為 , 從重疾險設計初衷而言 , 投保人買重疾險就是給自己買一份保障 , 一旦確定為重疾范疇內就應該給予賠付 ?!暗昧酥丶?nbsp;, 還必須重疾達到180天 , 我認為這個條款太過分了 。對于重疾患者無異于雪上加霜 。”
“對于不少重疾病的患者 , 生存期都達不到半年 , 重疾險如果因為時間設定 , 讓大部分重疾患者不在理賠范圍內 , 那這樣的條款就是不合理的 , 違反了公平原則 ?!闭故锕膺M一步解釋 , 在這種情況下 , 投保人可以走仲裁或者法院起訴等程序 , 要求保險公司對不合理的條款進行變更 。
健康時報采訪人員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 , 2017~2021年的5年間涉及華夏人壽重疾險(華夏常青樹重大疾病保險)的民事合同糾紛案件超過70起 , 大部分是投保人理賠失敗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
其中 , 華夏理賠拒絕賠付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門:投保時未如實告知、保險事故距保險合同未超過兩年、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合同生效90日內患病……這其中大部分案件是華夏保險勝訴 , 僅有一小部分為投保人勝訴 。
比如 , 在《周運中與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陽中心支公司人壽保險合同糾紛案》(2018豫1321民初3676號)中 , 周運中購買了華夏重疾險 , 后因腦梗塞住院7天 , 出院后他找保險公司理賠 , 但保險公司拒絕賠付 , 理由是“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 。
華夏重疾險合同條款規定可賠付的情況是 , “確診為腦出血、腦栓塞或腦梗塞 , 在確診180天后仍然遺留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肌力Ⅲ級或Ⅲ級以下的運動功能障礙 ?!?br /> 這一案件結果是投保人勝訴獲得理賠 , 最終法院認為 , 保險公司制定的格式條款限定腦梗塞范圍 , 也不符合專業意義上的通常理解 , 診斷標準應當符合通行的醫學診斷標準 。健康保險合同生效之后 , 保險公司不得以該診斷標準與保險合同約定不符為理由拒絕給付保險金 。
王波重病在床 , 保險理賠沒拿到 , 卻要為了理賠又要去跟保險公司打官司 , 這一切讓張莉身心俱疲 , 無力應對 。
“理賠難、理賠過程繁瑣 , 這也是讓許多老百姓不相信商業保險的重要原因 ?!闭故锕庹f , 保險合同條款非常多 , 即使是律師一條條看 , 很多時候不同的律師也會產生不同的理解 。說實話 , 重疾險的合同條款埋了許多“陷阱” , 比如條款套著條款 , 通過簡單問題復雜化的方式 , 讓大眾搞不清合同表述的真實意圖 , 最終的解釋權又在保險公司 , 這讓投保人非常被動 , 有可能人財兩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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