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證過期了怎么辦(畢業戶口遷移證過期)


每位大學生都可以將自己的戶口遷移到學校
學生可自愿選擇
是否將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口
那具體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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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的戶口遷到學校分幾種情形?
根據江蘇省和南京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考取“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的學生,在校期間可以辦理一次戶口從原籍遷入學生集體戶的遷移”
分以下兩種情形:
南京市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錄取新生,可以申請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
新生入學時未辦理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的,在校期間可以辦理一次戶口從原籍遷入學生集體戶 。
“在寧高校大學生在校期間
戶口市外遷入登記”業務的辦理
由高校集中統一申報
大學生落戶遷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新生入學報到后,高校集中統一辦理戶口市外遷入,需提供以下材料:新生信息采集表;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蓋有招生主管部門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冊;錄取通知書;集體戶管理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 。
新生入學時未辦理戶口遷移,在校期間可以隨時申請辦理一次戶口從原籍遷入大學學生集體戶,仍參照新生入學報到辦理,不發準遷證,需提供:新生信息采集表;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蓋有招生主管部門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冊;錄取通知書;集體戶管理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大學學工處或保衛處開局的在校生證明;本人申請戶口遷入的申請書和相關情況說明 。
注意:學生集體戶主管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收取落戶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集中統一辦理 。(無需本人到場)
離校后戶口如何遷出?

  • 申請戶口遷回原籍,直接辦理 。
    戶口從原籍(入學時戶口遷出地)遷出落戶大學集體戶至今,沒有再次遷移,原籍住址也未發生變化的,遷往地址應當填寫本人常住人口登記表上登記的原籍住址;如果因讀研、轉學等原因戶口發生過遷移,原籍住址未發生變化的,需要提供原籍派出所的戶口注銷證明或者居民戶口簿;如果原籍家庭住房發生搬遷,現戶籍住址發生變化的,需要提供目前家庭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口準予遷入證明或者同意落戶意見書 。
  • 申請戶口遷往就業單位,憑就業報到證辦理 。
    建議先報到,待單位確認戶口遷往地址后再線上申請,遷往地址應當填寫報到證抬頭上的單位或地址,如果不一致,需提供遷往地址與報到證相關聯的三方協議,或者就業單位證明,或者落戶地公安機關證明 。
  • 申請戶口遷往研究生錄取院校,憑錄取通知書辦理 。
    建議待入學報到前再線上申請,以免戶口遷移證到期作廢;如果繼續留在本校讀研,則無需辦理戶口遷移 。
  • 申請戶口遷往其他地區,憑準予遷入證明辦理 。
    因投靠配偶、人才落戶等原因申請異地落戶的,請先到擬遷入地公安機關申請,開具戶口“準予遷入證明” 。
  • 申請戶口遷入本市城鎮地區:
    一是按大學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 。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申請 。
    二是依據“寧聚計劃”人才落戶辦理 。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者戶口遷移證,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大學保衛處審核蓋章的《在寧高校畢業生入戶申請書(人才落戶)》申請 。

按以下順序辦理落戶手續
  • 本市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的:
    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窗口申請落戶,并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 直系親屬有合法穩定住所的:
    本市城鎮無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在本市城鎮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的,在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窗口申請落戶,并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直系親屬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和住房所有權人同意落戶意見書;
  • 就業單位設立集體戶的:
    本市城鎮無合法穩定住所且無直系親屬投靠,錄(聘)用單位設立單位集體戶或者在人才服務中心設立集體戶的,在單位集體戶或者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窗口申請落戶,并提交單位集體戶管理部門或者人才服務中心同意落戶意見書;
  • 落戶社區戶:
    不具備上述落戶條件的,在就業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窗口申請落戶社區集體戶 。
戶口不遷入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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