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貸款申請及貸款條件一覽


渭南貸款申請及貸款條件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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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貸款申請
1.借款申請人向購(建)房屋所在地管理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
2.管理部貸款經辦人必須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同時履行告知義務 。
3.借款申請人簽寫渭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資料》,應內容詳實,書寫規范工整,貸款經辦人調查核實 。
二、貸款條件
(一)貸款基本條件
1.借款主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借款申請人在公積金繳存地連續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且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人)信用良好,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的能力 。
2.貸款用途: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3.擔保方式:抵押(不動產)、質押(儲蓄存單)、住房公積金保證 。
(二)貸款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購買住房的,應已交付了不低于規定比例的首期購房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能夠交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費用的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籌資金 。
2、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不存在尚未還清的各類貸款(借款)、公積金貸款本息或未解除貸款擔保的 。
3、職工離婚六個月(含六個月)以內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以離婚證、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日期為準) 。
4、職工本人或配偶個人征信報告5年(60個月)內連續3次(含3次)、累計超過6次(含6次)以上逾期的不予受理 。
5、異地貸款職工夫妻雙方申請公積金貸款須一方為渭南轄區內戶籍且落戶在一年以上,夫妻雙方無渭南轄區內戶籍或落戶不滿一年的不予受理 。
6、轉業、退役軍人自所在單位為其開戶并足額正常繳存之日起,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
【渭南貸款申請及貸款條件一覽】 7、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商品房,以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一年內可申請辦理貸款;購買二手房的,以不動產登記證登記日期為準,半年(六個月)內可申請辦理貸款;購買現房的,以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簽訂日期一年內,不動產登記證登記日期半年(六個月)內可申請辦理貸款,以上類型超過期限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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