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入+轉出 天津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辦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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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本市
參保人員離開原就業地,在本市就業參保繳費后,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手續,可以直接或者通過工作單位向參保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 , 并提供原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
社保經辦機構對申請進行審核后,確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 , 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并郵寄至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后,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出具并劃轉資金 。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轉移資金和《信息表》后辦理接續手續 。
轉出本市
本市參保人員(含農民工),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流動前,可在參保所屬分中心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分中心查詢核對參保人員基本信息、繳費情況,并打印《繳費憑證》,蓋章后交給參保人員 。待參保人員到新就業地后,提出轉移接續申請 , 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相關手續 。
需要提醒參保人員的是:打印《繳費憑證》業務,可通過個人網廳打印或通過代理人代辦 。
《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樣式(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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