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再交易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是什么


南寧再交易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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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再交易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是什么
辦理材料:
1.二代身份證
2.婚姻狀況證明*
3.非繳存職工的收入證明
4.異地繳存使用證明及個人賬戶繳存明細
5.還款銀行卡
6.存量房買賣合同或
7.網簽合同
8.不動產權證
9.廣西增值稅普通發票
10.首期付款憑證
11.二手房房齡
【南寧再交易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是什么】12.查檔材料
13.收款賬戶相關信息
14.其他商業貸款合同及還款明細*
15.不動產抵押查檔證明
16.戶口本
17.房產查檔證明
18.收入證明
19.收入銀行流水證明
20.房屋評估報告
上述材料中帶*的為可容缺受理材料,容缺受理業務具體辦理事宜請咨詢前臺 。
上述材料中顯示“非必要”的材料,借款申請人如不符合備注中可以免除提供的情況,均需提供 。
貸款基本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周歲(含)至法定退休年齡期間,即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 。
二、有較穩定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 , 個人信用良好 。同意選擇南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
三、持有購建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 且為買受人;申請商轉公貸款的,須為原商業貸款借款人及抵押人 。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符合下列要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狀態;最近繳存月份應與貸款申請當月的間隔不超過兩個月;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如存在下列情況的,經南寧公積金中心審核認定,可視為連續正常繳存:職工變更了住房公積金繳存中心 , 變更前后繳存時間連續,且原個人賬戶余額轉移至南寧公積金中心個人賬戶;因工作變動、機改、申請緩繳等原因存在補繳住房公積金的,補繳部分對應時間與正常繳存時間連續;
五、已支付購房首付款,首付金額與所購房屋總價的比例不低于法定的相應比例,且首付款金額與貸款金額之和應等于住房交易價格 。借款申請人存在房屋被征收情形的,所置換的房屋或用貨幣補償款新購住房需要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除滿足上述法規的條件外,還需按置換房屋需補交的房款或新購住房款扣除貨幣補償款的差額確定房屋可貸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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