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細則落地,詳解保險優勢與挑戰:“真年金”可否走紅?


個人養老金細則落地,詳解保險優勢與挑戰:“真年金”可否走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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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與個人養老金制度相關的政策細則密集落地 。
先是9月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緊接著,國慶節前 , 銀保監會又下發《關于促進保險公司參與個人養老金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依據文件,享受稅延政策的保險產品不僅有望擴容,監管還擬為險企參與個人養老金業務設定一系列資質門檻 。
事實上,在《征求意見稿》發布之前,今年6月,證監會已下發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產品的配套細則,并對基金規模、銷售機構準入門檻等進行明確 。除此之外,近期部分銀行機構也在緊鑼密鼓地推進相關系統的對接工作 。
儼然,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加速走來,并醞釀出一個巨大的養老金融藍海市場 。
結合今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可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 。這代表著,從競爭維度看,銀行、保險、公募基金將是個人養老金市場的主要“分羹者” 。
那么,面對強勁的“競爭對手”,保險業該如何發力?相較銀行和公募基金來說 , 保險機構又有哪些核心優勢和潛在挑戰?在個人養老金試點鳴槍開賽前,需要知己知彼 。

個人養老金細則落地,詳解保險優勢與挑戰:“真年金”可否走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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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養老金細則落地,詳解保險優勢與挑戰:“真年金”可否走紅?】提及保險機構參與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優勢,以養老年金險為代表的商業養老險產品 , 其安全、穩健、能保底的特色,毫無疑問將排在優先級 。
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在當前資管新規打破“剛兌”的背景下,大部分養老理財產品是不保證收益的,也“不保本” 。特別是在近兩年震蕩波動的資本市場環境中 , 很多產品的收益表現也不可避免地出現回撤 。
以公募基金中的養老FOF為例,Wind數據顯示,截至9月30日,今年以來 , 納入統計的超76只目標日期FOF無一例外均出現虧損 。
反觀養老年金保險,因其具有一定的“保證利率”,可以更好地為客戶進行養老財富積累 , 守住養老金本錢 。此外,養老年金保險還可通過多賬戶的產品組合,來滿足不同風險偏好客戶的投資需求 。
如當前保險業為參與第三支柱養老保險而推出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 , 便采用了賬戶積累期“保證+浮動”的收益模式 。以市面上首批推出的6款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為例,其設有穩健型和進取型賬戶 。數據顯示,2021年,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穩健型賬戶的年化結算利率為4%-6%;進取型賬戶結算利率為5%-6.1% 。最低保證利率方面 , 穩健型為2%-3%;進取型為0-1% 。
事實上 , 商業養老保險除了能“保底”外,還有很多其他養老金融產品難以匹敵的“長情”優勢 。首先 , 從產品設計上看,商業養老保險的保險期間一般比較長,按照《征求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提供的商業養老保險的保險期間不得短于5年 。縱觀當前市面上的年金險產品 , 通常有長達8年、10年、15年甚至終身的保障期間 。
從投資配置上看,因為商業養老保險的保險期間較長,險企為實現長期穩健的投資收益,普遍具備較強的長久期資產配置能力,能夠有效幫助客戶降低再投資的風險 。畢竟投資環境瞬息萬變,很多養老理財到期后若進行再投資,很可能會面臨投資收益不如之前的尷尬 。
此外,從現金流規劃上看,商業養老險中年金險的領取方式立足長期、可持續,能為客戶設計為按年、按月領?。?領取期限也可根據客戶需要 , 設置保證領取的年限甚至終身領?。馓逑至松桃笛舷鍘跋桿ち鰲鋇奶刂?nbsp;, 能夠助力客戶更好地分散長壽風險 。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負責人朱俊生就曾分析指出,“保險能夠以生命表為依據,用精算專業來實現年金化的領取、終身領取 , 并可以解決個人預期壽命不確定性帶來的挑戰” 。
其實,險企參與個人養老金業務,除了可為客戶提供養老資金保值增值服務外,在養老服務層面,近年來,隨著各大險企在醫養生態上的布局 , 還能為客戶提供“產品+醫養”、“產品+健康管理”的閉環式服務,這也將是險企在個人養老金賽道上的競爭亮點 。
當然,不得不提的是,保險產品天然擁有的保障屬性,也與其他養老理財產品形成差異化優勢 。如《征求意見稿》就提出,商業養老保險的保險責任除可提供生存保險金給付、滿期給付外 , 還包括死亡、全殘、達到失能或護理狀態 。
可見,險企參與個人養老金業務 , 無論從產品還是服務層面看,均具有諸多獨特、顯著的優勢,再疊加《征求意見稿》釋放的“享受稅優政策產品擴容”的利好,勢必將為保險業掘金個人養老金融市場打開更大的想象空間 。

個人養老金細則落地,詳解保險優勢與挑戰:“真年金”可否走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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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 面對任何一種發展機會,市場經營主體還需在整個競爭局勢中認清潛在的短板,畢竟用長板、補短板才是制勝的關鍵 。那么,保險業在個人養老金市場上,有哪些競爭弱項或不足呢?
或許,單從“拼收益”的維度看 , 險企就缺乏絕對優勢 。
以銀行理財子公司的養老理財為例,中國理財網數據顯示,截至目前,銀行理財子公司已發行48只養老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下限最低為4%,上限最高達10% 。盡管上述養老理財產品展現的僅是業績比較基準,不代表最終收益,但某種意義上也向投資者傳遞出該類產品的收益潛力 。
再來看公募基金方面,同樣以養老FOF為例,Wind數據顯示,截至9月30日,已有超80只養老FOF成立以來回報超10%,收益最高者達54.4%,展現了公募基金較強的投資管理能力 , 以及獲取超額回報的實力 。
對比之下,盡管商業養老險收益相對安全穩?。?但個人養老金參加人若想獲取更高的收益,商業養老險恐難以滿足 。當然,商業養老險在收益比拼上之所以難具優勢 , 與保險資金一直以來偏好固收類投資、追求長期穩定的特性密切相關 。
對此,也有分析人士直言,當前很多保險資管機構因具備一定體制機制上的優勢,導致追求較高投資收益的動力不足 。未來,行業如何提高對風險容忍度,拉長考核期限、優化考核機制,繼而提升養老保險資金的投資回報率 , 去滿足客戶的不同風險偏好,值得重視起來 。
其實,除了比拼收益外,因個人養老金業務最終服務的對象是個人客戶,因此,誰能在渠道端吸引并留住更多客戶,也是不容忽視的關鍵能力 。
從這個角度看 , 擁有個人代理渠道的保險公司,相較單純依賴銀行等代銷機構的公募基金而言或更有優勢 , 但若與擁有海量個人客戶的大型商業銀行相比 , 險企在渠道端的獲客能力又會稍弱 。
特別是近兩年來 , 伴隨著人身險市場的高質量轉型,個險渠道增長放緩,各大險企不得不重拾銀保渠道 。但如今在個人養老金業務上,險企與銀行又處于互相競爭的格局,在此背景下,銀行渠道能否拋開“私心”,優先幫助保險公司開拓個人養老金業務也是一大挑戰 。
按照這個邏輯 , 險企若想做好個人養老金業務,勢必還要樹立“打鐵還需自身硬”的思維 , 在渠道端構建較強的自主獲客能力,而這也就更需行業加大推動個險渠道轉型,建立起高素質、專業化的代理人隊伍 。
還有行業內部人士建議,除了個險渠道外 , 為更好地拓展個人養老金業務、推廣商業養老險產品,險企還可通過加強互聯網渠道的建設與合作,吸引更多年輕客群 。
事實上 , 此次《征求意見稿》也要求,保險公司應在自營網絡平臺、移動客戶端等 ,為經營個人養老金相關業務建立專區 , 提供業務咨詢、產品購買、信息披露、權益查詢、消費者教育等服務 。
不過,按照現行的“互聯網人身險新規”要求,險企若在網絡渠道銷售10年期以上長期儲蓄型產品,需滿足償付能力充足率、風險綜合評級、責任準備金覆蓋率等監管規定 。屆時人身險公司銷售個人養老金業務對應的“商業養老險”產品,是否需要滿足“互聯網人身險新規”等要求,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

個人養老金細則落地,詳解保險優勢與挑戰:“真年金”可否走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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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優勢也好、不足也罷,不可否認的是 , 險企若真想在個人養老金市場上分得一杯羹,還需立足市場需求和專業本身,開發真正契合民眾長期養老保障需求的商業養老險產品 。
然而,這樣的產品在市場上多見嗎?方正證券的一份研究報告曾指出 , 保險市場上已有的年金險可分為“真年金”及儲蓄型“假年金”兩類 , 其中 , 真年金的判斷標準為:①可支持終身領?。虎諏烊∑謁斕拿科諛杲鷯Ω哂詒窘鷚砸歡ɡ駛娌睦?;③领取普洑g昶諍蟊5サ南紙鵂壑滴? 。
報告認為,當前市場上的年金險大多未滿足以上標準,主要是立足于財富積累和傳承效應的“假年金”儲蓄險 。僅有少數支持終身領取、領取期保單現金價值為0的年金險,以及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和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為“真年金”產品 。
而站在客戶養老保障需求角度,“真年金”產品其實更有利于幫助客戶分散長壽風險 , 保證客戶退休后每個月都能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年金,體現商業養老年金險的真正價值 。
值得一提的是,近兩年來,監管也在積極引導保險業開發真正立足養老屬性的保險產品 。如2021年底,銀保監會下發的《關于規范和促進養老保險機構發展的通知》,就明確要求養老保險機構應聚焦養老主業,不得經營保險資產管理業務,包括受托管理保險資金和開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等 。
此外 , 《通知》還要求養老保險機構應壓降現有的個人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并給出明確壓降時間表:2022年6月30日前,適時停止相關產品的新增客戶,原則上應于2023年底前完成存量業務的清理工作 。
熟悉行業發展的人都知道,《通知》下發的背景是,在此之前,不少養老保險機構熱衷開展中短期理財型業務,但該類業務實際上與監管要求的“聚焦主業”背道而馳 。而今,隨著中短期理財型產品規模的逐步壓降,也將倒逼養老保險機構謀求轉型 。
至于轉型方向在哪,《通知》已給出思路,即:重點發展商業養老保險、養老保障管理和企業(職業)年金基金管理等聚焦養老屬性的業務,并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保險機構參與專屬商業養老險試點 。
可見,未來保險機構參與個人養老金業務,還需從監管引導的方向出發,立足保險本源和養老屬性 , 圍繞客戶的長期養老需求探索多樣化的產品與服務形態 。
歸根結底,金融機構參與個人養老金業務不單純是一種商業化行為 , 更事關國計民生、老百姓的養老“錢袋子” , 容不得半點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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