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茂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2022茂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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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保范圍和繳費方式
(一)參保對象 。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本市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 , 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
(二)繳費方式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年度(自然年度)繳納 。
二、政府補貼
(一)參保繳費補貼標準 。
各級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低檔次標準(每年180元、240元、360元)繳費的 , 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每年600元及以上)繳費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 。
(二)基礎養老金財政負擔比例
【2022茂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省財政統籌中央和省級資金分擔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之外部分,由市和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財政各負擔一半 。
(三)困難群體參保資助標準
政府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人員、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和精神智力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全額代繳每人每年120元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并給予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繳費補貼 。代繳費用由市和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財政按3:7的比例分擔 。
(四)參保繳費激勵機制
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部分 , 每增加1年每月加發3元的基礎養老金 , 所需資金由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財政負擔 。
(五)喪葬補助金標準
參保人死亡且未領取職工社會保險喪葬補助金的 , 由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經濟功能區管委會一次性發放喪葬補助金1200元 。
但當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低于省的標準時 , 按省的標準執行,即參保人死亡且未領取職工社會保險喪葬補助金的,應由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經濟功能區管委會發放不低于其死亡時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6個月的喪葬補助金 。
三、待遇調整方式
每年待省提出該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調整方案后,我市將按其提升金額同步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四、其他事項
本實施意見自2020年11月17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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