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額的問答


上海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額的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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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于調整本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額的通知》中,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限額的范圍是哪些?
答:符合在本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等條件的職工 , 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范圍的 , 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由2000元調整為2500元 。
2、職工租賃住房屬于網簽備案范圍并經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辦理網簽備案的,是否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額?
答:不調整 。職工租賃住房屬于網簽備案范圍并經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辦理網簽備案的,月提取限額仍按照《關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通知》執行 , 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3000元 。
3、職工租賃公租房的,是否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額?
答:不調整 。職工租賃公租房的 , 月提取限額仍按照《關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通知》執行,職工可以按照實際租金支出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不設提取限額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租房租金的提取條件及對象、提取方式、提取要件、提取流程等,按照市公積金中心2020年發布的《關于優化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業務流程的細則》執行 。
4、調整月提取額后,從何時開始可以按照調整后的月提取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職工調整月提取額的,從下一次支付開始按照調整后的月提取額提取支付 。為避免月提取額調整時間晚于提取支付時間,建議職工在下一個支付月15日前調整月提取額 。
【上海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月提取限額的問答】 例如:職工承租市場租賃住房 , 在2021年5月10日通過市公積金中心網上渠道辦理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月提取額為2000元,審核通過后,5月底第一次收到6000元(2000元*3個月)提取資金 。8月15日前職工將月提取額調整為2500元,8月底開始每季度將按照7500元(2500元*3個月)發起轉賬支付 。如該職工在9月調整月提取額,則從下個支付月,即11月底開始,將按照7500元發起轉賬支付 。
注:信息來源上海公積金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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