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生效時間 南京省市互聯委托逐月還公積金貸款流程是什么時候?


附生效時間 南京省市互聯委托逐月還公積金貸款流程是什么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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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申請人配偶在省級機關分中心繳存并辦理了公積金貸款:
按照先申請人配偶后申請人、先公積金后補貼的順序,每月提取公積金歸還公積金貸款 。申請人及配偶原在省級機關分中心繳存并辦理了公積金貸款,目前雙方均轉到南京中心本級繳存的,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積金后補貼的順序 , 每月提取公積金歸還公積金貸款 。
【附生效時間 南京省市互聯委托逐月還公積金貸款流程是什么時候?】 申請人在省級機關分中心辦理公積金貸款后轉到南京中心本級繳存,其配偶仍在省級機關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按照先申請人配偶后申請人,先公積金后補貼的順序,每月提取公積金歸還公積金貸款 。
執行時間
每月12日之前簽訂協議的 , 當月開始執行協議 , 12日之后簽訂協議的,次月開始執行協議 。公積金中心于每月的15日(如遇節假日延后2日),將申請人繳存賬戶中相應金額劃入職工登記的貸款還款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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