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鄉醫保大病保險能報銷幾成?


廣州城鄉醫保大病保險能報銷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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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城鄉醫保大病保險能報銷幾成?
在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內,要參保人員住院或進行門診特定病種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廣州大病保險資金按以下標準支付:
1.全年累計1.8萬元以上(不含1.8萬元)、3.6萬元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60%;
2.全年累計3.6萬元以上、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75%;
3.對享受本市醫療救助醫療費用減免待遇的參保人員,全年累計個人自付費用3500元以上(不含3500元)、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80%;
4.全年累計超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90% 。
注意:
屬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所對應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 。
大病保險限額標準
1.在一個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內,大病保險資金累計支付參保人員基本醫療費用的年度最高限額為40萬元;
【廣州城鄉醫保大病保險能報銷幾成?】2.連續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2年及以上的參保人員 , 大病保險資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至45萬元;
3.對享受本市醫療救助醫療費用減免待遇的參保人員 , 不設大病保險資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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