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制造業中小微企業11月起可緩繳稅款:緩繳稅款條件有哪些?

【國務院公布制造業中小微企業11月起可緩繳稅款:緩繳稅款條件有哪些?】

國務院公布制造業中小微企業11月起可緩繳稅款:緩繳稅款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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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 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部署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等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 。緩稅自今年11月1日起實施,至明年1月申報期結束,預計可為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2000億元左右 。
會議決定,對今年四季度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實現的企業所得稅和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隨其附征的城市建設維護稅,以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含其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實行階段性稅收緩繳 。
會議明確,對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制造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其實現的稅款全部緩稅;對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至4億元的制造業中型企業,實現的稅款按50%緩稅 , 特殊困難企業可依法特別申請全部緩稅 。
另外 , 為紓解煤電、供熱企業經營困難,對其今年四季度實現的稅款實施緩繳 , 預計緩稅總額170億元左右 。上述緩稅措施延期繳納時間最長為3個月 。
此外 , 會議決定,將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政策的實施期限,延長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 。專家表示,這一措施將鼓勵更多外資通過債券市場參與國內發展 , 促進對外開放和吸引外資 。
減稅降費政策關乎廣大市場主體切身利益,必須落實落細 。財政部稅政司一級巡視員譚龍日前表示,下一步,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 , 堅決落實落細減稅降費政策,繼續清理規范各類違規涉企收費,堅決不收過頭稅費 , 防止弱化減稅降費紅利 。
此外,各地也有具體舉措 。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財政局發布了《關于貫徹落實支持中小微企業降成本若干措施減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的通知》 。通知要求對于已簽訂《十堰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房屋)租賃合同書》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月租金減免20% 。
10月25日,湖北省黃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信息顯示,今年以來,市政府國資委將國有企業減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工作作為保穩定、促發展、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手段來抓實抓細 。
通過積極研究政策,制定減免文件,督導租金減免,強化督辦檢查等措施,截至2022年9月底,黃石市出資企業共減免277戶中小微企業和1183戶個體工商戶房租1048.8萬元,減輕了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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