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病醫保怎么報銷?比例是多少?

【南昌大病醫保怎么報銷?比例是多少?】

南昌大病醫保怎么報銷?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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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病醫保怎么報銷?比例是多少?下面同小編來了解一下 。
從今年1月1日起 , 南昌市實行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繳費新標準,具體如下:一方面,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繳費額度由原來的每人每年96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35元 , 并且今后根據大病保險基金的運營情況和太原市相關方案調整情況適當調整 。另一方面,提高城鎮職工大病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最高支付限額的32萬元提高至現在的40萬元(不含7萬元至10萬元部分) 。
凡是有參與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者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用超過5000元以上將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尿毒癥門診血透的 , 補償年限額為1.1萬元 。
大病醫保報銷救助標準:
1、城鄉低保對象、見義勇為負傷人員因病(傷)住院,經新農合、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后,按照60%比例給予救助 , 一次救助最高封頂線為2萬元;
2、側重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入伍人、7~10級舊傷復發殘疾入伍人)因病住院,經新農合、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和優撫部門專項救助報銷后,每人每年最高給予2萬元救助;
3、低收入困難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難以負擔的困難群眾因病住院,經新農合、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后,按照20%比例給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頂線為1萬元 。
4、城鄉低保對象住院救助金額達到封頂線后,自付費用以1萬元為起點,1萬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進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過4萬元;其他救助對象住院救助金額達到封頂線后,自付費用以1萬元為起點 , 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進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過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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