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醫保異地就醫備案條件+方式+備案有效期


甘肅醫保異地就醫備案條件+方式+備案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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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直醫保異地就醫登記備案
(一)備案材料
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需提供醫保電子憑證、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附件1),異地安置認定材料(“戶口簿首頁”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或個人承諾書) 。
2.異地長期居住人員需提供醫保電子憑證、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長期居住認定材料(居住證明或個人承諾書,附件2) 。
3.常駐異地工作人員需提供醫保電子憑證、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異地工作證明材料(參保地工作單位派出證明、異地工作單位證明、工作合同任選其一) 。
4.異地轉診人員需提供醫保電子憑證、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參保地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轉診轉院證明材料(附件3、附件4) 。
5.異地急診搶救人員視同已備案 。
6.其他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備案,需提供醫保有效身份證件、社會保障卡,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或個人承諾書 。
(二)備案時限
1.辦理了長期居住備案人員 , 參保人員在異地連續居住6個月(含6個月)以上,參保人員可憑異地戶口簿(異地身份證)、居住證(居住證明)或單位證明申請辦理跨省異地就醫長期備案,備案期滿6個月及6個月以上的,參保人員可申請終止或變更就醫地 。
2.辦理異地就醫轉診人員備案的,有效期為6個月,因同種疾病治療需要在就醫地繼續治療的 , 可享受多次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參保人員因同種疾病再次跨統籌區轉外就醫的 , 應提供就醫地醫院轉診手續再次辦理轉診備案;參保人員超出備案有效期的,但因同種疾病確需在就醫地繼續治療的,需提供醫院相關證明(如住院病歷、疾病診斷證明等明確需繼續治療的診斷資料),省直經辦機構可為患者辦理一次延期,延長備案有效期為6個月 。
【甘肅醫保異地就醫備案條件+方式+備案有效期】3.辦理自行外出就醫臨時備案人員,有效期為6個月 , 6個月內可享受多次異地住院直接結算服務 。
(三)備案渠道
參保人員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甘肅政務服務網、甘肅政務網APP(甘快辦)、甘肅醫保APP、甘肅醫保個人網廳、甘肅醫保微信公眾號或省直經辦機構窗口等線上線下途徑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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