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新生兒上戶口流程,洛陽上戶口政策規定及需要哪些證件


洛陽新生兒上戶口流程,洛陽上戶口政策規定及需要哪些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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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洛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改革我市戶籍管理制度的意見(洛政文[2008]45號)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戶籍管理工作制度積極推行“4S”服務理念結合我市實際和戶籍管理有關政策規定特制定此工作規范 。
一、派出所辦理事項
(一)出生登記
1、計劃內嬰兒出生登記
所需材料 , (1)父母結婚證;(2)父母戶口本;(3)出生醫學證明;(4)準生證或入戶通知單 。
2、計劃外、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記
所需材料,(1)父母結婚證(單親家庭除外);(2)父母戶口本、身份證(單親家庭出具父親或母親戶口本、身份證);(3)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書;(4)單位或居(村)委會計生部門證明;(5)派出所應將情況及時通報給當地計生部門 。
3、國內公民收養子女落戶登記
(1)收養未入戶子女的所需材料,收養人戶口本、身份證、民政部門的收養登記證 。
【洛陽新生兒上戶口流程,洛陽上戶口政策規定及需要哪些證件】(2)收養已入戶子女的持收養登記證按正常手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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