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消防栓出現在哪一年,消防四快應急處置流程?

消防四快應急處置流程一、快確認
主班副班共同負責確認火情 。其中,主班負責通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確認火情,通知報警點位就近人員在1分鐘內到場確認,形成首批滅火力量;副班負責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同步確認火情 。
?二、快調集
主班負責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副班負責調集本單位應急處置力量,通知微型消防站、技術處置隊等自防自救力量攜帶器材裝備在3分鐘內到崗處置,形成第二批滅火力量 。
?三、快啟動
【第一批消防栓出現在哪一年,消防四快應急處置流程?】主班負責啟動消防設施,確認報警區域消火栓、自動滅火系統、應急照明、防排煙設施、防火卷簾等自動消防設施處于啟動狀態 。
?四、快疏散
副班負責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報告單位負責人,利用消防廣播和視頻監控系統,配合現場救援力量引導人員快速、有序疏散 。
消防單位進場監理怎么要求一、建筑滅火器
1. 滅火器
1)滅火器應符合市場準入的規定,并應有出廠合格證和相關證書 。
2)滅火器的銘牌、生產日期和維修日期等標志應齊全 。
3)滅火器的類型、規格、滅火級別和數量應符合配置設計要求 。
4)滅火器筒體應無明顯缺陷和機械損傷 。
5)滅火器的保險裝置應完好 。
6)滅火器壓力指示器的指針應在綠區范圍內 。
7)推車式滅火器的行駛機構應完好 。
2. 滅火器箱
1)滅火器箱應有出廠合格證和型式檢驗報告 。
2)滅火器箱外觀應無明顯缺陷和機械損傷 。
3)滅火器箱應開啟靈活 。
3. 設置滅火器的掛鉤、托架應符合配置設計要求,無明顯缺陷和機械損傷,并應有出廠合格證 。
4. 發光指示標志應無明顯缺陷和損傷,并應有出廠合格證和型式檢驗報告 。
總結:檢查數量均為全數檢查 。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 設備、材料及配件進入施工現場應有清單、使用說明書、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國家法定質檢機構的檢驗報告等文件 ?;馂淖詣訄缶到y中的強制認證(認可)產品還應有認證(認可)證書和認證(認可)標識 。
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主要設備應是通過國家認證(認可)的產品 。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應與檢驗報告一致 。
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非國家強制認證(認可)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應與檢驗報告一致 。
4.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備及配件表面應無明顯劃痕、毛刺等機械損傷,緊固部位應無松動 。
5.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備及配件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 。
總結:檢查數量均為全數檢查 。
三、建筑防排煙系統
1. 排煙防火閥、送風口、排煙閥或排煙口等必須符合有關消防產品標準的規定,其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手動開啟靈活、關閉可靠嚴密 。(按種類、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2個)
2. 防火閥、送風口和排煙閥或排煙口等的驅動裝置 , 動作應可靠,在最大工作壓力下工作正常 。(按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件)
3. 活動擋煙垂壁及其電動驅動裝置和控制裝置應符合有關消防產品標準的規定 , 其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動作可靠 。(按批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件)
4. 自動排煙窗的驅動裝置和控制裝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動作可靠 。(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件)
5. 防煙、排煙系統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須為不燃材料 。(全數檢查)
6. 風機應符合產品標準和有關消防產品標準的規定,其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 出口方向應正確 。(全數檢查)
四、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系統組件、管件及其他設備、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并應具有出廠合格證或質量認證書 。(全數檢查)
2. 噴頭、報警閥組、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等系統主要組件,應經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合格;穩壓泵、自動排氣閥、信號閥、多功能水泵控制閥、止回閥、泄壓閥、減壓閥、蝶閥、閘閥、壓力表等,應經相應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合格 。(全數檢查)
3. 噴頭現場檢驗
1)噴頭的商標、型號、公稱動作溫度、響應時間指數(RTI)、制造廠及生產日期等標志應齊全 。
2)噴頭的型號、規格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
3)噴頭外觀應無加工缺陷和機械損傷 。
4)噴頭螺紋密封面應無傷痕、毛刺、缺絲或斷絲現象 。
5)閉式噴頭應進行密封性能試驗,以無滲漏、無損傷為合格 。試驗數量應從每批中抽查1%,并不得少于5只,試驗壓力應為3.0MPa,保壓時間不得少于3min 。當兩只及兩只以上不合格時,不得使用該批噴頭 。當僅有一只不合格時,應再抽查2%,并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進行密封性能試驗;當仍有不合格時,亦不得使用該批噴頭 。
4. 閥門及附件
1)閥門的商標、型號、規格等標志應齊全 , 閥門的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
2)閥門及其附件應配備齊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機械損傷 。
3)報警閥除應有商標、型號、規格等標志外,尚應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標志 。
4)報警閥和控制閥的閥瓣及操作機構應動作靈活、無卡澀現象,閥體內應清潔、無異物堵塞 。
5)水力警鈴的鈴錘應轉動靈活、無阻滯現象;傳動軸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滲漏水現象 。
6)報警閥應進行滲漏試驗 。試驗壓力應為額定工作壓力的2倍 , 保壓時間不應小于5min , 閥瓣處應無滲漏 。
5. 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自動排氣閥、減壓閥、泄壓閥、多功能水泵控制閥、止回閥、信號閥、水泵接合器及水位、氣壓、閥門限位等自動監測裝置應有清晰的銘牌、安全操作指示標志和產品說明書;水流指示器、水泵接合器、減壓閥、止回閥、過濾器、泄壓閥、多功能水泵控制閥應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標志;安裝前應進行主要功能檢查 。
總結:閉式噴頭進行密封性檢查時,應從每批中抽查1%,并不得少于5只,當僅有一只不合格時,應再抽查2%,并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進行密封性能試驗;其他項目全數檢查 。
五、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
1. 消火栓
1)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消火栓箱、消防軟管卷盤和輕便水龍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要求 。
2)消火栓、消防水帶、消防水槍的商標、制造廠等標志應齊全 。
3)消火栓、消防水帶、消防水槍的型號、規格等技術參數應符合設計要求 。
4)消火栓外觀應無加工缺陷和機械損傷;鑄件表面應無結疤、毛刺、裂紋和縮孔等缺陷;鑄鐵閥體外部應涂紅色油漆,內表面應涂防銹漆,手輪應涂黑色油漆;外部漆膜應光滑、平整、色澤一致,應無氣泡、流痕、皺紋等缺陷,并應無明顯碰、劃等現象 。
5)消火栓螺紋密封面應無傷痕、毛刺、缺絲或斷絲現象 。
6)消火栓的螺紋出水口和快速連接卡扣應無缺陷和機械損傷,并應能滿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
7)消火栓閥桿升降或開啟應平穩、靈活,不應有卡澀和松動現象 。
8)旋轉型消火栓其內部構造應合理,轉動部件應為銅或不銹鋼,并應保證旋轉可靠、無卡澀和漏水現象 。
9)減壓穩壓消火栓應保證可靠、無堵塞現象 。
10)活動部件應轉動靈活,材料應耐腐蝕 , 不應卡澀或脫扣 。
11)消火栓固定接口應進行密封性能試驗,應以無滲漏、無損傷為合格 。試驗數量宜從每批中抽查1%,但不應少于5個,應緩慢而均勻地升壓1.6MPa , 應保壓2min 。當兩個及兩個以上不合格時,不應使用該批消火栓 。當僅有1個不合格時,應再抽查2%,但不應少于10個,并應重新進行密封性能試驗;當仍有不合格時,亦不應使用該批消火栓 。
12)消防水帶的織物層應編織得均勻,表面應整潔;應無跳雙經、斷雙經、跳緯及劃傷,襯里(或覆蓋層)的厚度應均勻,表面應光滑平整、無折皺或其他缺陷 。
13)消防水槍的外觀質量應符合有關規定,消防水槍的進出口口徑應滿足設計要求 。
2. 消防泵
1)消防水泵和穩壓泵的流量、壓力和電機功率應滿足設計要求 。
2)消防水泵和穩壓泵產品質量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要求 。
3)消防水泵和穩壓泵的電機功率應滿足水泵全性能曲線運行的要求 。
4)泵及電機的外觀表面不應有碰損,軸心不應有偏心 。
總結:消火栓固定接口密封性能試驗宜從每批中抽查1%,但不應少于5個,當僅有1個不合格時,應再抽查2% , 但不應少于10個重新進行密封性能試驗;外觀和一般檢查為全數檢查 。
六、氣體滅火系統
1. 滅火劑儲存容器及容器閥、單向閥、連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裝置、選擇閥、閥驅動裝置、噴嘴、信號反饋裝置、檢漏裝置、減壓裝置等系統組件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全數檢查);設計有復驗要求或對質量有疑義時,應抽樣復驗,復驗結果應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按送檢需要量檢查) 。
2. 滅火劑儲存容器及容器閥、單向閥、連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裝置、選擇閥、閥驅動裝置、噴嘴、信號反饋裝置、檢漏裝置、減壓裝置等系統組件的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系統組件無碰撞變形及其他機械性損傷 。
2)組件外露非機械加工表面保護涂層完好 。
3)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設有防護堵、蓋 , 且封閉良好,接口螺紋和法蘭密封面無損傷 。
4)銘牌清晰、牢固、方向正確 。
5)同一規格的滅火劑儲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過20mm 。
6)同一規格的驅動氣體儲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過10mm 。
總結:復驗時根據送檢需要量檢查,其他檢查數量為全數檢查 。
七、泡沫滅火系統
1. 泡沫液進場應由監理工程師組織,現場取樣留存 。
2. 對設計上有復驗要求或對質量有疑義的的管材和管件,應由監理工程師抽樣 , 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復驗,其復驗結果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
3. 對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泡沫液,應由監理工程師組織現場取樣,送至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其結果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按送檢需要量檢查):
1)6% 型低倍數泡沫液設計用量大于或等于 7.0t 。
2)3% 型低倍數泡沫液設計用量大于或等于 3.5t 。
3)6% 蛋白型中倍數泡沫液最小儲備量大于或等于 2.5t 。
4)6% 合成型中倍數泡沫液最小儲備量大于或等于 2.0t 。
5)高倍數泡沫液最小儲備量大于或等于 1.0t 。
6)合同文件規定現場取樣送檢的泡沫液 。
4. 泡沫產生裝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泡沫液壓力儲罐、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閥門、壓力表、管道過濾器、金屬軟管等系統組件規格、型號、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全數檢查);設計上有復驗要求或對質量有疑義時,應由監理工程師抽樣 , 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復驗 , 其復驗結果應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按送檢需要量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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