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掌管民政司法軍事財稅嗎是誰 太守掌管民政司法軍事財稅嗎


太守掌管民政司法軍事財稅嗎是誰 太守掌管民政司法軍事財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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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守掌管民政司法軍事財稅 。
【太守掌管民政司法軍事財稅嗎是誰 太守掌管民政司法軍事財稅嗎】2、西漢景帝中二年 (前148)更名郡守為太守 。新莽改名大尹 。東漢復故,秩二千石 。為一郡最高行政長官,掌管郡之民政、司法、監察、軍事、財賦 。
3、太守是秦朝至漢朝時期對郡守的尊稱 。漢景帝更名為太守 , 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 。歷代沿襲不變 。南北朝時,新增州漸多 。郡之轄境縮?。?郡守權為州刺史所奪 , 州郡區別不大 , 至隋初遂存州廢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 。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 , 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別稱 。明清則專稱知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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