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學業水平考試監考加幾分


教師學業水平考試監考加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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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學業水平考試監考加幾分】教師學業水平考試監考加10分 。高考、中招考試、學業水平試的監考每次記10分;月考、中考、統考、期末考試監考每次記8分;周訓練監考每次記2分;安排有監考無故不參加者扣10分 。監考主持本考點的考試,全面負責本考點的工作 。培訓監考員和考點工作人員 , 明確職責、任務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種規章制度、考試紀律、監考程序及發卷、答卷的裝訂與密封等具體作法 。向各考場分發各種考試的試卷、草稿紙等,如因試卷不完整、字跡模糊、錯裝等原因造成考試無法正常進行,須報考區主任批準,使用備用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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