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原則 鐵路工程質量事故如何處理

【鐵路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原則 鐵路工程質量事故如何處理】
鐵路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罰,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質量事故直接責任單位的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給予處罰 。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負有直接責任的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巖土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按有關規定處以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終身不予注冊等處罰 。
《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對造成工程質量大事故以上等級的事故責任單位,按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進行資質處罰 。對造成工程質量大事故以上等級,并負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單位,按有關規定處以暫停投標資格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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