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師范學院是一本還是二本 嶺南師范學院

嶺南師范學院(原湛江師范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嶺南師范學院是一本還是二本 嶺南師范學院】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嶺南師范學院(原湛江師范學院)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0579
第五條學校校址:
1.嶺南師范學院(原湛江師范學院)校本部(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寸金路29號);

2.嶺南師范學院(原湛江師范學院)基礎教育學院北校區(湛江市遂溪縣遂海路182號);
3.嶺南師范學院(原湛江師范學院)基礎教育學院南校區(湛江市赤坎區寸金四橫路8號) 。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br />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凡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基本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嶺南師范學院畢業證書 。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普猩娜粘J聞?。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處理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等事宜 。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
第十五條學校在廣東省本科招生批次:第二批本科A線;??普猩危旱谌鶤線 。廣東以外省份招生批次詳見各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分類錄取 。
第十八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在廣東省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比例不高于105% 。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愿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

第二十條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學校的線上考生 。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高考總分相同時,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 。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
第二十二條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非英語語種考生須慎重報考 。
第二十三條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生錄取原則:
1.學校單獨考試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藝術專業的投檔規定,專業考試成績取得我校合格證的,按綜合分〔綜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專業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
2.學校單獨考試音樂(舞蹈)類專業錄取原則: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藝術專業的投檔規定,專業考試成績取得本校合格證的,按綜合分〔綜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20%+專業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80%〕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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