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縣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是什么 唐河縣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 三 )


五、嚴格規范招生行為
(一)嚴格落實“十項嚴禁”紀律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 , 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 , 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 , 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⒒旌暇幇?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 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
(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 。各鄉鎮(街道)中心學校要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的管理 , 把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納入當地統一管理,統一組織,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要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方式的管理,引導其科學合理確定招生規模、招生范圍,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不得采取考試方式招生 。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沖擊 。要鼓勵引導民辦學校在本行政區域內進行招生,化解公辦學校招生壓力 。
縣一初、縣星江中學對部分學生提供食宿;城郊鄉一初中只提供城郊鄉農村學生食宿;縣第一完全學校只對偏遠農村學生提供食宿;縣三初中只提供東城辦事處偏遠農村學生食宿;縣十九小不提供小學生食宿 。
六、加強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和《河南省義務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強化學籍管理的嚴肅性,嚴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隨生走”規定 , 及時為學生辦理學籍注冊及其他業務 。嚴禁招收新生入學不建立學籍,嚴禁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嚴禁不按規定為接收學生轉接學籍 。對違反學籍管理規定,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及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的,將嚴肅追究學校校長責任 。凡未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擅自招收的學生,將不予辦理學籍 。
七、加強宣傳引導
各鄉鎮(街道)中心學校、中小學校要設置政策咨詢專門窗口,固定專門人員 , 提供群眾接待、電話咨詢、網絡答復等服務,加強對招生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解讀工作,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 。要及時主動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方式、錄取結果、舉報電話、郵箱等相關信息 , 營造“陽光招生”良好氛圍 。要持續宣傳“雙減”等促進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會營造正確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觀、學生成長觀,引導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 。要深入宣傳《義務教育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規定,引導群眾知法懂法,讓廣大家長尤其是學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知曉,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要負法律責任 。要著力宣傳好、落實好教育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政策,確保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貧困而失學輟學 。要總結推廣招生入學工作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 積極宣傳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效和老百姓身邊的好學校,努力為每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創造條件 。
八、強化組織領導和監督問責
各鄉鎮(街道)中心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 切實加強對本地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領導 。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明確職責,壓實責任 , 完善措施,抓好落實,確保招生工作科學有序、職責分明、運轉高效、公開透明 。要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健全應急處置機制 , 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要完善違規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 及時解決好招生入學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 。秋期開學后,縣教體局將組織專項檢查,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 , 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校長等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 。對于初中違規跨鄉鎮招生的由教體局負責處理(鄉鎮內兩所初中出現跨片招生的由中心學校負責落實上報),所招學生公用經費撥付原初中,學生中招考試成績計入原初中 。對于民辦學校 , 還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