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風險防范措施有哪些

【施工合同風險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設工程合同是發包方和承包方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是雙方履行權利、義務的依據,也是處理雙方糾紛的主要依據 。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防范法律風險,保護權益的重要手段 。對合同風險的防范,需要對合同簽訂、履行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管理 。那么對施工合同的防范措施有哪些?具體如下:1、對承包方的資質審查,是否具有履約能力對于合同能否順利履行,工程能否順利完成2、慎重對待掛靠 。3、簽訂合同前了解工程是否屬于招標的范圍 。4、依法進行招投標 。5、不要進行轉包,依法進行分包 。以上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風險和防范的措施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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