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抱走小孩嫌犯的動機會是什么?

麗江強抱三歲男孩的嫌犯已被抓獲,何某偉(男,51歲,云南永勝縣人)、熊某秀(女,56歲,云南永勝縣人)被抓獲,繳獲白色涉案車輛一輛 。
最大的動機就是錢還記得全國通緝人販子“梅姨”嗎?“梅姨”,女,年齡約65歲,涉嫌多起拐賣兒童案件 。
“梅姨”是一個讓人痛恨的人販子,她拐賣兒童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錢 。為了達到個人的目的,不惜干這傷天害理的勾當 。
而麗江強抱男孩案件中,兩個犯罪嫌疑人,也都五十多歲,依據常規的經驗判斷,他們也是為了錢 。
很多拐賣孩子的人販子,在被抓之后,供述作案動機都有一個共同點 。那就是拐賣偷搶孩子,是一個不用成本的買賣,包賺不賠 。
這就是為什么一直有人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韙,昧著良心,無視法律道德的雙重約束,鋌而走險的去拐賣偷搶孩子的根本原因 。
最小的動機:養個孩子對于作案動機,有人猜測說兩人可能沒有孩子,想要強抱走這個孩子自己撫養 。
我認為這樣的可能性非常小 。
首先就是年齡,如果他們兩個沒有生育能力,不會這么大年齡才發現吧?應該早年就知道了,那么多年都不去考慮收養,到了這個年紀想著去弄個孩子養?

何況即使法盲,也知道這種行為是不對的,是違法的 。
關于這個動機,實際上很好查,只用查下他們的人際關系即可,倘若二人是夫妻關系,又有子女,那自然不攻自破 。
如果二人不是夫妻關系,那所謂的養個孩子,更屬無稽之談 。
萬幸孩子無礙這起事件到目前為止是最完美的結果:孩子被救,安然無恙,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
雖然這兩人的行為讓人痛恨,他們也會收到法律的制裁,不過值得慶幸的是,他們還算有點良心和人性,沒有傷害孩子 。
不管是迫于壓力還算其他原因,他們把孩子藏在山洞中,這是最好的結果 。
也有一種可能,他們想要暫時先躲避抓捕,隨后再返回山洞,帶走孩子 。
一切的真像,經過當地警方進一步偵查,自然會水落石出 。

【麗江抱走小孩嫌犯的動機會是什么?】通過這件事再次提醒廣大家長或者監護人,在看管孩子的時候,切勿大意 。由于看管不周,造成孩子傷亡的事件時有發生 。而細數那些被偷搶的孩子,十之八九也都是由于大人看管不周,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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