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頭區坡頭鎮中心小學2023年秋季一年級招生方案( 二 )


(四)家長或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坡頭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取消兒童的錄取資格,并視情況將有關人員移交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1.虛報兒童年齡等報名信息的;
2.提供虛假的戶口簿、居住證、房地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出生證等材料的;
3.采取其他手段騙取入學資格的 。
(五)本方案適用于2023年秋季一年級招生 , 由坡頭鎮中心小學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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