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債務要具備的連帶關系


【連帶債務要具備的連帶關系】這種連帶關系,是指數個債務人中一人發生非個人利益的事項,其效力及于其他債務人 。這種“連帶”應屬性質上的連帶 。這決定了如數個債務人中有清償完債務的,其他債務人的效力就歸于消滅;也決定了發生在部分債務人上的清償、提存、抵消、免除、時效完成等使債務部分或全部消滅,其效力及于其他債務人 。如果僅僅是數額上的連帶,是不會發生這些效力的 。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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