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同與正式合同的區別 勞務派遣合同最新( 二 )


(三) 乙方船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船員如有違紀違規者,甲方或船長應提出事實根據,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后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及時磋商尋求一致的調整解決辦法 。

(四) 乙方船員因倒賣、吸毒、販毒、賭博等及其他違反港口法規而被罰款,責任和費用均由船員本人負責 。
(五) 甲乙雙方賦予船舶領導充分的船員管理權限,支持其工作 。船舶領導應以身作則、認真負責、大膽管理、監督落實船員的崗位職責,不得放棄管理責任 。
(六)甲乙雙方應加強聯系,交換意見,及時通報船舶動態和船員管理情況,全面了解船員思想情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員管理工作 。
五、船員的各種保險和勞動保護
(一)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負責發放 。勞保用品的使用管理應遵守其有關規定 。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應負責為乙方船員向保險機構投保 。
(三) 乙方船員在船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負責向保險機構索賠 。從保險機構得到的傷、亡賠償金(包括事故處理費及相關善后處理費用),需扣除甲方代墊的相關費用 。如乙方船員所得理賠額高于現行有效的中國及事故發生地國家相關法規及司法解釋規定的理賠標準,則甲方或甲
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擔經濟及社會責任 。
六、船舶航行區域
如船舶即將進入或已經進入保險人規定的戰爭或戰爭危險區域、高危傳染病疫區時,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應為船員投保特別險并應盡快通知乙方和船員,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說服船員服從調度 。
七、合同的終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補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責任協助乙方將船員安全遣返 。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約的,應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另一方 。
(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 。期滿前3個月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動順延 年,以此類推 。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配員情況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員登船之日起計算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華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簽章)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最新篇2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每周休息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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