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節水管理規章制度 單位公章管理規章制度( 三 )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各種合同、備忘錄(合同、備忘錄文本須有主任的簽字);
2、向政府有關部門、其他單位申請辦理有關事宜的手續文件 。
第十五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布的各類須向業主公示的文告
2、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
3、專項維修基金使用的申請文件、管理情況報告;
4、公共服務性收費的財務審計結果及其他財務性文件;
5、本制度和業主委員會決議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事項 。
第十六條在緊急情況下,有五名以上業主證明或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必須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但無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續的,公章保管人經電話征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同意后,可以先予加蓋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須在事后三天內補齊蓋章手續 。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責任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無法證明由于他人的責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責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擔 。
第二十條本制度從20__年8月22日起生效 。
單位公章管理規章制度篇4
一、公司公章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隨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因故需臨時交接,須經總經理批準并嚴格辦理交接手續 。
二、一般性介紹信及身份證明,須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或公章主管人員審核后,方可蓋章,以備查 。
三、對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騎年蓋月,字組端正,圖形清晰 。
四、公章禁止帶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綜合管理辦公室人員攜帶前往,用后立即帶回 。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 。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 。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
六、公章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章守紀,秉公辦事 。沒有總經理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字,不得隨意蓋章 。
七、公章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隨意亂放 。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應采取防盜措施 。
八、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如公章管理人員違規蓋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
印章使用流程與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財務章 。
2.使用流程:
1)合同章使用流程:辦公室登記編號后,由部門相關人員自行保管,并對合同章的使用負責 。使用時部門經理批準,并在使用登記臺帳上作好使用記錄 。
2)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申請人所在部門經理或主管上級向辦公室提出申請
B印章保管人員審閱、了解用印內容
C印章保管人員對申請人資格進行核準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登記,由印章保管人蓋戳 。
3)財務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
3.管理制度:
1)公司公章由辦公室主任保存,財務章由財務部指定專人、專柜管理 。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 。
2)印章管理人員對印章的使用及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印章使用必須登記,未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嚴禁蓋空白章或給外單位蓋章 。
3)對于超出使用權限的文件,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對未經審批而使用公章,要追究當事人和保管人的責任,由此而產生的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
4)如因業務需要需在空白紙上章蓋,需經總經理審批,由保管員對所蓋章的空白紙編號登記后蓋章 。申請人對空白紙的使用負責 。
5)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并在使用時請示總經理或部門經理,承擔依法使用的責任、用后及時歸還 。
6)各種印章由相應的保管者負責,如有遺失及時匯報,造成責任由管理人全權負責 。
7)印章每一年核查一次人員調整后需辦理交接手續 。
8)附:《印章使用登記表》
單位公章管理規章制度篇5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法定代表人批準 。
2、公章的形體和規格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公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印模,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
2、公章啟用應報法定代表人批準,并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和使用范圍 。
3、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法務部留檔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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