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規章制度 企業車輛的規章制度( 三 )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
7、建立安全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
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 。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 。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
企業車輛的規章制度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
第2條 本規定適用于對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
第二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 。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隊主管,并進行維修 。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向車隊主管詳細說明維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經車隊主管審核預算費用后,屬于1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經車隊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10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須經部門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修理;1000元以上維修項的報請公司領導批準修理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