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駕駛員的規章制度( 四 )


5.7.3車輛具體費用報銷按財務報銷制度執行 。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駕駛員的規章制度】5.8駕駛員文明紀律守則
5.8.1不得將車輛開到家里 。
5.8.2按《用車申請單》路線行車,不得自行改道;若有改道,須經公司辦副經理同意 。
5.8.3服從領導的指令,不得違背 。
5.8.4賬務報銷要及時、準確 。
5.8.5講話文明,態度和善,不得有怨言 。
5.8.6經常擦洗車子,保持車內、車外整潔、空氣清新無味,保持車內物品擺放整齊 。
5.8.7保持音響完好,音樂多樣;保持空調裝備的良好狀態 。
5.8.8駕駛員要備用常去城市的交通路線圖 。
5.8.9保證車內擺放公司最新樣本及有關宣傳資料 。
5.8.10每到一個地方停車時,要將車調好頭停放,以便及時按既定方向行駛 。
5.8.11駕駛員無特殊情況手機需24小時開機,而且在未出車時,保持手機信號在服務區內 。
5.9駕駛員值班守則
5.9.1車隊必須保證每日至少有一名駕駛員值班(時間:夏季18:10~21:10,冬季17:40~21:10) 。(廠區駕駛員、特種車駕駛員不安排值班,但如有駕車任務必須服從安排,原則上在10分鐘內到達)
5.9.2值班駕駛員要堅守崗位(接到通知,在3分鐘內到達大廳),不準擅離職守,不準找人頂替(經公司辦審批除外)、不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等 。
5.9.3值班期內(包括上班時間),如業務繁多,必須堅持先內部調度再委外雇車原則 。
5.9.4值班駕駛員由公司辦副經理負責調排(原則上輪流進行) 。
5.10附則
5.10.1相關部門、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此規定,具體獎懲按《人事管理制度》執行 。
5.10.2如有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
駕駛員的規章制度篇5
第一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局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
第二條駕駛員應愛惜所駕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
第三條駕駛員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
第五條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管科,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把車輛停在車庫或校內 。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
第七條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
第八條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
第九條駕駛員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
第十條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 。對于旁人包括領導的指令,駕駛員認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異議,請求變更指令 。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能適用快速處理的,應采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當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 。如因違反交通規則而發生事故的,駕駛員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
第十一條駕駛員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單位不予報銷,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違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駕駛員承擔責任和后果 。
第十二條單位用車時,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出車后,按要求作好行車記錄,詳細記錄行車時間、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簽字確認(如僅有單位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員簽字確認) 。
第十三條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司機室等候出車 。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 。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科室負責人或其他同事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科室報到 。
第十四條駕駛員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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