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遺囑要怎么寫


房屋遺囑應當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而且還要注意不要遺漏內容 。具體而言,房屋遺囑中要寫明:
1、財產的名稱和數量 。
2、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
3、財產的分配方法和具體數額 。
4、指定某項遺產的用途和使用目的 。
5、再指定繼承人 。這里所說的再指定繼承人,是指遺囑人為了防止被指定的繼承人先于繼承開始之前死亡,或者遺囑繼承人不接受繼承的情況發生,而在遺囑中再指定繼承人 。
6、遺囑執行人 。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七條
【房屋的遺囑要怎么寫】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