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標常識( 三 )


舉國體制大概就是所有的運動員由國家統一挑選,培養,供應參賽之類 。本人不太贊成這種體制,這就如同應試教育,發展體育完全是為了一個目標:大賽拿將牌 。這樣作第一不利于運動在全民中的發展,第二剝奪了運動員自由選擇訓練,自由參賽的權利 。說它不利于運動的發展是因為舉國體制的目的是在大賽里奪金爭銀,因而著重培養運動員,這就架空了普通人和運動之間的聯系,很多情況是運動員對某個項目登峰造極,而一般人卻對這項運動一無所知 。這是對世界體育發展的曲解,因為運動,是全民的 。對于其二,則正是所謂與秦檜有所聯系的,在舉國體制下,運動員參賽常常有這樣的頭銜:“組織派遣”;
有時這場比賽本不愿打,卻被“派”去打;本來對自己有利的比賽,卻放不開手腳,總被“上級決定”管著,總得服從“組織”的“英明決策” 。讓人不解:究竟是“組織”在打比賽還是運動員在打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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