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協議書范本 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文( 四 )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伙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8、合伙企業歇業 。
七、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時,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2)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3)其它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然退伙;
(1)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企業債務時,退伙人應按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
八、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發生下列情況,本企業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本協議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原因 。
企業解散后要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也可以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結束后,負責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手續,將營業執照交回登記機關 。
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1、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所欠稅款;
3、企業債務;
4、返還合伙人出資;
5、按約定比例進行分配 。
九、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造成企業損失的,由違約人賠償,具體賠償數額由合伙人協商決定 。
十、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簽訂的有效協議,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