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2021個人勞動合同協議書五篇( 四 )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1至3個月的醫療期 , 在醫療期間不發放工資 。
7.乙方為女職工 , 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
8.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按甲方公司制度執行 。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 , 或者由于情況變化 ,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 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
2.在下列情況下 , 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 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 , 宣告破產 , 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下列情況下 , 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 , 無安全防護設施 , 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 , 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 ,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
4.乙方被勞動教養 , 以及受刑事處分的 , 合同自行解除 。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 , 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 , 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 , 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
6.在下列情況下 , 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 , 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7.合同期限屆滿 , 應即終止執行 。由于生產、工作需要 ,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 可以續訂合同 。
第六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 , 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 , 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 , 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 , 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 違約金雙方共同協商 。
第七條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發生后 , 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 調解不成 , 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 , 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 一式兩份 , 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
甲方:(蓋章)乙方: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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