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企業獎懲的管理制度( 二 )


3-2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
第三章運營程序
第4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
4-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
4-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
4-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
4-4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作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
4-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獎金額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對有特殊貢獻的集體也可以采用集體獎勵的辦法 。例如采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4-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
4-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造的效益額掛鉤,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人事部核準,由人事部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
第5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為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
第6條(處罰細則)
6-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反生產技術操作規程,造成產品降級、報廢、返工或設備損壞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生的可以合并計算) 。
直接損失價值處分種類
100元-500元書面警告
500元-1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公司物資供應、產品銷售活動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并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
損失金額處分種類
100元-1000元書面警告
1000元-2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2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后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 。書面嚴重警告后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
6-4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定佩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者,罰款50元 。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50元 。
3)上班時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志、影碟者,罰款50元 。
4)在非吸煙區內吸煙者,罰款50元 。
第7條(處分)
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門)向人事部申報書面材料提出意見,經人事部研究處理 。
第四章附則
第8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裝入員工人事檔案,作為考核員工的依據 。
企業獎懲的管理制度篇3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物制訂本制度 。
第二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
第三條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體員工 。
第四條董事會監察委員會和公司監察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
第二節獎勵
第六條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
第七條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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