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翻譯辟 辟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翻譯( 二 )


2、某:自稱 。啟:寫信說明事情 。
3、蒙教:承蒙指教 。這里指接到來信 。
4、竊:私.私自 。這里用作謙詞 。君實:司馬光的字 。古人寫信稱對方的字以示尊敬 。游處:同游共處,即同事交往的意思 。
5、操:持,使用 。術:方法,主張 。
6、強聒(guō):硬在耳邊啰嗦,強作解說 。聒:語聲嘈雜 。
7、略:簡略 。上報:給您寫 ?;匦牛褐竿醢彩拥剿抉R光第一封來信后的簡答 。
8、重(chóng)念:再三想想 。視遇厚:看重的意思,視遇:看待 。
9、反復:指書信往來 。鹵莽:簡慢無禮 。
10、具道:詳細說明 。所以:原委 。
11、冀(jì):希望 。
12、儒者:這里泛指一般封建士大夫 。
13、名實:名義和實際 。尤在名實 , 一作尤在于名實 。
14、怨謗(bàng):怨恨 , 指責 。
15、人主:皇帝 。這里指宋神宗趙頊 。
16、議法度:討論、審定國家的法令制度 。修:修訂 。
17、有司:負有專責的官員 。
18、舉:推行 。
19、辟邪說:駁斥錯誤的言論 。辟,駁斥,排除 。
20、難(nàn):責難 。壬(rén)人:佞人,指巧辯諂媚之人 。
21、固:本來 。前:預先 。
22、恤(xù):關心 。同俗自媚于眾:指附和世俗的見解,向眾人獻媚討好 。
23、上:皇上 。這里指宋神宗趙頊 。乃:卻 。
24、抗:抵制,斗爭 。之:代詞,指上文所說的“士大夫” 。
25、洶洶然:吵鬧、叫嚷的樣子 。
26、盤庚:商朝中期的一個君主 。商朝原來建都在黃河以北的奄(今山東曲阜) , 常有水災 。為了擺脫政治上的困境和自然災害,盤庚即位后,決定遷都到殷(今河南安陽西北) 。這一決定曾遭到全國上下的怨恨反對 。后來,盤庚發表文告說服了他們,完成了遷都計劃 。事見《尚書·盤庚》 。
27、胥(xū)怨:全都抱怨 。胥:皆 。
28、改其度:改變他原來的計劃 。
29、度(duó)義:考慮是否合理 。度:考慮,這里用作動詞 。
30、是:這里用作動詞,意謂認為做得對 。
31、膏澤:施加恩惠.這里用作動詞 。
32、一切不事事:什么事都不做 。事事 , 做事 。前一“事”字是動詞,后一“事”字是名詞 。
33、守前所為:墨守前人的作法 。
34、所敢知:愿意領教的 。知,領教 。
35、不任(rén)區區向往之至:意謂私心不勝仰慕 。這是舊時寫信的客套語 。不任,不勝 , 受不??,蟹€萸橐獾納鈧?。區區,?。?這里指自己 , 自謙詞 。向往,仰慕 。
《答司馬諫議書》賞析全文立論的論點是針對司馬光認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諫、致怨”的指責,指出儒者所爭 , 尤在于名實 。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 。從而說明變法是正確的 。司馬光的攻擊名實不符,全是謬論 。文章逐條駁斥司馬光的謬論,揭露出他們保守、腐朽的本質,表示出作者堅持改革,絕不為流言俗語所動的決心 。
這篇短信筆力精銳,文字經濟而富有說服力,語氣委婉而嚴正,既不傷害私人的友誼,也不向反對的意見妥協 。作者的修辭和邏輯推理是根據對具體的人、具體的場合,運用了反駁、引導、對比、證明、啟發、類推等方法,由近及遠、由遠及近、層層逼進進行的,它是駁念性政論文的典范之作 。
《答司馬諫議書》創作背景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開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 。翰林學士范鎮認為實行“青苗法”是變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 , 七八月間范純仁上書皇上,公開指責安石“掊克財利”,御史中丞呂誨上書劾王安石巧詐 。
第二年,司馬光給王安石寫了三封長信——《與(王)介甫書》責難王安石,他還列舉實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諫”、“致怨”等弊端 , 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 。王安石則寫了《答司馬諫議書》回復 。
《答司馬諫議書》作者介紹王安石 , 字介甫,晚號半山 , 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 。撫州臨川人(現為撫州東鄉縣上池里洋村),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 。他出生在一個小官吏家庭 。父益,字損之 , 曾為臨江軍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 。安石少好讀書,記憶力特強,從小受到較好的教育 。
慶歷二年(1042)登楊鎮榜進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地方官吏 。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 , 旋召為翰林學士 。熙寧二年(1069)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 。熙寧九年罷相后,隱居 , 病死于江寧(今江蘇南京市)鐘山,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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