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學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最新 泰山學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二 )


3. 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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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東省內藝術、體育類考生:
考生報考我校必須參加全省專業統考并且成績合格 。
錄取規則:學校從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 。
2、外省藝術類考生: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并且成績合格 。學校從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蛔ㄒ黨杉ㄏ嗤卑錘嚦嘉幕杉ù癰叩降馱裼怕既?。
 ?。ㄈ┕咽Ψ渡?、委培师范生等招生类型录取原詽}?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
第十九條 我校不限外語語種(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部分課程為英語或雙語教學 , 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
第二十條 山東、浙江、天津、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省市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 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
第二十一條 考生轉專業事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及我校具體管理規定執行 。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 。
第二十三條 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 。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
第七章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試、核對錄取信息、比對照片、核查電子檔案、體檢、前置學歷審查等形式對新生進行復查 。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按有關規定處理 。
第二十六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達到學校規定的合格畢業要求,頒發泰山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本科學生在校期間可修讀雙學位、雙專業,凡完成輔修第二專業培養方案的學生,頒發泰山學院輔修專業證書;符合雙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泰山學院雙學位證書 。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 。對以泰山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依法追究其責任 。監督電話:0538-6196518 。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 , 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策為準 。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
第二十九條 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8)6715631
監督電話:(0538)6196518
學校代碼:10453
【泰山學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最新 泰山學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學校地址:山東省泰安市東岳大街525號
郵編:271000
E-mail:zsb@tsu.edu.cn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泰山學院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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