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紹興嵊州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方案( 三 )


4.幼兒園應在招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所有錄取幼兒名單公示在幼兒園公眾號、園門口宣傳欄等 , 接受群眾監督;開學前一旦發現入園資格有假,取消其入園資格 。
5.開學后幼兒園若有缺額,當年不再進行補招 。
6.從2023年秋季學期起,自主招生的公辦幼兒園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新小班實施“長幼隨園”招生辦法 。
附件1、2023年陽光招生的城區公辦幼兒園地址及咨詢電話匯總表

2023年紹興嵊州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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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3年自主招生的城區公辦幼兒園地址及咨詢電話匯總表
2023年紹興嵊州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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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3年嵊州市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區域圖
【2023年紹興嵊州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方案】
2023年紹興嵊州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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