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彩禮錢的司法解釋


退彩禮錢的司法解釋是: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 ,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 , 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
【退彩禮錢的司法解釋】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 , 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