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沿石施工合同范文 最新版施工合同范文( 三 )


2、乙方按合同協議書約定時間進場,每月25日乙方按所完成工程情況,向甲方遞交工程進度報告和請款申請報告及相應的檔案資料,經監理及甲方共同確認后進入付款工作程序,15個工作日后領取工程款 。未按約定提交上述資料所引起的付款逾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時乙方需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 。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額=當月完成工程量__工程量清單中的綜合單價55%
3、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并經業戶驗收同意,竣工檔案資料齊全后開始進行結算,結算總價款的5%做為保修款,其余款額在結算總價款確定并經雙方簽字確認后90個工作日內支付 。
4、甲方對已完工程量的審核確認及對工程進度款的審核撥付,并不視為甲方對工程質量的認可 。如乙方由于工程質量缺陷等原因需經濟補償,乙方同意由甲方從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
5、乙方的工作內容全部完成并經甲方、監理、設計、質檢站及乙方共同驗收達到國家規范、設計圖紙及合同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后,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符合竣工備案及交付使用條件的全部文件、資料 。所有文件、資料、竣工圖紙及結算報告(含結算書)應以現場實際為準 。
6、乙方首次提供竣工結算報告、資料后,并不等于乙方已提供了合格的竣工結算報告及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有不同意見時,甲方(或委托代理人)自接到上述資料后3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提出修改意見 。雙方核實上述資料及進行結算工作的開始時間,應自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上述資料得到甲方認可后算起,結算結束時間應自雙方對結算總價確認并簽字為止 。
第十條材料及設備
1、乙方采購的材料及設備:
1)材料設備由乙方負責采購的,質量必須經國家專業機構認證,符合本行業國標要求并具有進入大連市的準用證明資料等,提前7天將樣品提供甲方,甲方審批合格后方可使用 。
2)所用設備、材料的倉儲、運輸、保管及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負 。
3)任何進入現場的材料、設施、及設備,包括乙方自有的施工設施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外運,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負 。
4)所有乙方自采進入現場的材料及設備,由乙方負責卸車保管、保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
2、對于乙方采購的部分材料及設備甲方有權利直接采購或指定材料設備生產廠家 。甲方采購的按本條第3款的約定執行 。甲方指定的按本條第1款的約定執行 。
3、甲方采購的材料及設備:
1)乙方應根據實際施工進度及甲供材料設備的生產周期,書面提供供貨計劃 。
2)甲供材料設備到場后由甲方、監理、乙方及材料設備供應單位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統一交由乙方二次搬運及包管,所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清單報價中 。
3)如由于二次搬運、保管或施工中所發生的材料設備損壞由乙方自費采購,工期不得順延 。
4)對于不能逐一開箱驗收的材料設備,到貨后隨機抽樣驗收,施工時如發現材料
設備有質量缺陷或損壞要及時向甲方及監理報告,甲方及監理確認后,由材料設備供應單位調換,影響工期的順延,但甲方不承擔額外費用 。
第十一條施工要求
1、乙方應當在合同簽訂的同時向甲方提交乙方現場負責人及乙方工地代表、技術人員、安全人員、施工隊長(經理)、專業工長名單,并付相應的證書 。如發生變動,乙方應當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經甲方確認同意后方可調整 。乙方必須以自有的或經甲方批準租賃的機械設備、由其內部職工組成的項目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自行完成本工程 。甲方發現現場乙方上述人員與乙方所報不符,視為乙方違約分包 。
2、如因特殊專業而需分包時,乙方必須在分包工程施工前10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分包報告,詳細報告分包商的情況,待取得甲方同意其分包的書面許可之后方可分包施工 。如分包商不稱職或其行為影響項目的工期(包括階段工期)、質量等,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將該分包商撤換,如因分包對甲方造成工期、質量或其他方面的損失,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的相應違約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按甲方要求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要求分包商撤出場地,并由甲方委托新的施工企業,因此而延誤的工期、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并應當承擔分包工程預算造價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甲方發現乙方同一部位兩次未經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或不同部位未經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簽訂的施工合同,乙方并應當承擔施工合同總金額百分之十的違約賠償金 。乙方承諾對其分包商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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