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常州市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及小學畢業工作指導意見( 二 )


(3)6月15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進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實時公開派位結果 。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公布錄取學生名單 。
(4)6月30日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在學區初中入學 。
(5)7月15日前,初中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
(6)7月30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
(四)特殊學校
依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 積極推進融合教育 , 優先采用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輕度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
特殊教育學校承擔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任務 。全市適齡盲、聽障兒童可到常州市中吳實驗學校報名 。轄市(區)適齡智障兒童到居住地特殊教育學校報名 。
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原則上采取送教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 。
各地應依法對殘障兒童少年開展教育評估認定,明確科學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實 。
(五)隨遷子女入學
1.入學原則 。根據“流入地政府為主、公辦學校吸納為主”的原則 , 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就近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
2.入學對象 。小學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 , 初中為本市小學畢(結)業生 。
3.入學條件 。隨遷子女及其監護人戶口簿,父母在現居住地連續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證,父母繳納一年及以上社保的憑證 , 與常州用工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有工商營業執照 。
4.入學辦法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監護人,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 。各地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 , 做好隨遷子女報名入學工作 。
(六)港澳臺同胞、引進人才子女及外籍兒童少年入學
港澳臺同胞、企事業單位引進異地人才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 與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就讀義務教育起始年級的,有房產的,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房產所在學區學校就讀;無房產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 。就讀非起始年級的,原則上按上述辦法辦理 。如學區學校學額已滿,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就讀 。
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國語附屬雙語學校等民辦學校報名入學 。
(七)優撫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子女入學
對于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高層次人才、優秀歸國留學人員、援疆援藏援青援陜及支邊人員、“常商服務卡”持有人、對常州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突出人員等優撫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子女,根據有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細化入學操作程序 。
四、小學畢業工作
(一)小學畢業考核
1.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著重考察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綜合表現 。要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細則,充分發揮“成長記錄袋”的評價功能 。
2.學業水平考核 。原則上由學校自行組織,教育行政部門加強指導、督查 。各小學考查學科的教學及英語口語測試于6月13日前結束,6月17日進行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畢業考試,6月21日前組織補考 。
3.常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做好考核指導和質量分析工作 。
(二)升學登記
1.畢業班學生均應填寫《常州市小學畢業班學生登記表》,并參加小學畢業考核 , 領取畢業證書 。
2.對要求回戶籍地參加畢業考核的學生,學校應在5月底前出具學業證明,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在學籍管理系統中打印學籍卡蓋章交其監護人 。
3.有常州戶籍在外地就讀、要求回主城區初中就讀的小學畢業生,5月22日至6月26日在招生入學系統進行登記,并根據招生入學系統通知,在6月的每周六上午(端午長假除外),攜帶戶口簿(學生和一名監護人須在同一戶口簿)、不動產權證和在讀小學出具的學業證明,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學辦理報名材料審核 。
4.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學籍審核,嚴格學籍管理 , 杜絕隨意轉學、多報漏報學生等不規范情況發生 。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屬地責任
1.各地要落實相關責任,嚴格規范招生程序和辦法,切實做好本轄區內學校的招生工作 。加強與街道、社區、村委等溝通聯系 , 提前摸查適齡兒童少年有關數據,精準、有效指引家長做好孩子入學報名工作 。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實施學前教育服務區制度,努力滿足學齡前兒童就近入園、方便入園的需求 。切實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權利,確保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擁有一個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 。5月25日前,各地招生入學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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