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訴訟有哪些一般程序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糾紛后,可以先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訴訟 。調解不是必經程序,可以不調解,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但不能直接起訴,只有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才可以提起訴訟 。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九條
【勞動訴訟有哪些一般程序】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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