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財產治安處罰 侵占財產罪如何處罰


侵犯財產罪的一類,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現規范簡稱為侵占罪 。
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罪告訴的才處理 。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
【侵占財產治安處罰 侵占財產罪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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